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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城市社区建设 夯实和谐社会基础

2005-11-1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楚风 我有话说
社区是城市发展的载体,社区建设是和谐社会建设的基础,事关城市工作的全局。为探讨城市社区建设规律,共商促进城市和谐发展大计,国家民政部武汉市人民政府日前在武汉联合召开“全国社区建设与和谐社会研讨会”,来自全国各地的一批知名专家学者及武汉市有关部门的领导近百人,在
此就相关议题进行了为期两天的交流和研讨,并在许多问题上达成了广泛共识。

在建设和谐社区方面,武汉市多年来以居民自治为核心,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新路子,加深了对社区建设规律的认识,积累了社区建设的经验,创新了城市管理体制,受到了与会者的肯定和好评。武汉市是一座拥有845万人口的特大中心城市,迈入新世纪以来,该市已步入人均GDP由2000美元到3000美元进而向5000美元跨越的阶段。理论研究和实践发展均表明,这一阶段,也是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国际化步伐明显加快的重要时期,城市在保持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一些经济社会矛盾如基础设施欠账、管理滞后、心理失衡、公共服务不适应需要等也会日益凸显出来,影响城市的稳定,制约着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武汉市提出“以强市富民为核心,提升城市竞争力,增强城市亲和力,塑造城市个性魅力,提高城市综合实力”的发展理念和“创新、亲民、务实、廉洁”的政府自身建设理念,强调政府工作要以人为本,让群众充分享受改革发展成果,深受群众好评。

武汉市市长李宪生在研讨会的主题演讲中介绍了武汉市社区建设的经验,主要包括:1,以居民需求为取向,大力推进“四到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城市建设和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合服务社会化),改善了居民的生产生活环境,提高了居民的幸福感和满意度,增强了城市亲和力;2,以居民自治为核心,强化社区管理功能,使社区建设真正成为市民的自觉行动;3,以转变职能为重点,着力推进政府依法行政,民政、城管、社保、公安、文化、卫生等40多个政府部门重心下移,延伸到社区的方方面面;4,以群众满意为标准,正确评估社区建设绩效,在建设模式上不搞一刀切,而是因地制宜,分类推进,着力解决与居民群众密切相关而又迫切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

会议期间,来自国家民政部的领导以及郑杭生、卢汉龙、徐永祥、关信平、周运清等来自全国各地的知名学者,实地参观考察了武汉市的社区建设。与会者认为,社区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基础工程,城市建设者必须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实践中探索,在总结中提高。各地应从当地实际出发,探索适合本城市的建设模式:在空间上,条件成熟的地方应逐步推进社区建设从城市向农村延伸,以推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在手段上,应全面推进社区管理网络化,以提高社区管理效能;在内容上,应实行社区公共事务分类管理,建设相应的管理机制;在方式上,应进一步建立健全决策与监督、设施维护与管理、利益关系调处等制度,实现社区建设的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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