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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新技术推动能源可持续发展

2005-11-17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李鹏程 我有话说
能源是经济发展的火车头。没有现代能源,就不可能有现代化的一切。随着经济的发展,能源问题将日益突出,在今后几十年中,能源经济有关部门在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中将处于非常活跃的地位。能源加工和电力生产,更
处于国民经济各生产部门的前列。

能源资源制约将越来越明显

根据英国石油(BP)各年发表的世界能源统计年报的研究结果,世界各种化石能源资源的探明储量和按照当时的开采速度计算所得的储采比R/P情况大致是:石油不足50年,天然气不到60年,煤炭约为240年。而根据1992年世界能源会议的估计,到2020年,世界化石燃料资源的供求量按标准油计算如下:世界石油总的资源保有量约2000亿吨,累计需求为1000亿吨;天然气总的资源保有量约2200亿吨,累计需求为680亿吨;煤炭总的资源保有量约34000亿吨,累计需求为850亿吨。近年已经呈现一种很不乐观的发展趋势,即需求量的增长明显快于资源保有量的增长,化石能源资源供需情况则更加严重。

从资源保有量和需求量来说,相对于世界其他地区,我国油、气和煤炭资源都不容乐观,且结构不合理。只有水能资源相对其他地区存在优势,约占世界经济可开发量的30%。这是我国一次能源的重要现实,另外,我国能源资源还存在短缺与浪费并存的问题。一方面,极为短缺的能源资源过度开采和使用,另一方面,一旦开发便可以长期发挥效能、甚至永远使用的清洁能源资源――水能的开发利用却非常的低。

节能降耗任重道远

我国中间能源需求总量相对于发达国家来说是较小的。但是,中间能源应用的效率,即单位GDP的能耗却远远大于发达国家。在各个主要工业门类中,如钢铁、水泥、合成氨,以及乙烯、平板玻璃等,我国单位产品能耗与发达国家生产同类产品的能耗都要高出50%。

同时,我国的相关政策和技术标准,对于产品能耗的降低缺乏必要的要求,更不用说强制措施了,因此,企业缺乏节能降耗的动力,这种政策导向,甚至是一些外资向我国转移高能耗产品的因素。所以,在生产资料领域里的能源消费政策就应当起到这样的作用:要求我国的企业不断探索新技术,降低单位产品的能耗,降低产品的成本,提高竞争力。

值得注意的是,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的能源消费水平提高不大。但随着农村的加速发展,能源消费一定会有一个快速增长时期,这必然会加重我国能源供求之间的矛盾。

采取措施加强能源建设

我国能源形势不容乐观。为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的需要,我们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

1、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经济安全和环境保护彼此联系,处理这些问题必须以国家安全为第一位。对我国来说,经济安全的最大问题又在于能源安全,主要在于能源自我供给的保障度问题。因此,在关系到国家安全和国家经济安全的能源自我供给保障度问题与环境原始自然状态保护之间发生矛盾的时候,必须实行环境干预和影响政策以保护能源安全。美国拒不批准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京都议定书就是典型的例子。

2、我国经济发展和环境容量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因此,国家的政策应当具有差异性。西部地区具有得天独厚的水能资源条件,对于开发水能资源又具有得天独厚的环境容量条件,就应该最大限度地开发。这不但有利于我国西部资源型地区的发展,同时是保证国家安全和经济安全的能源自我供给保障度的必然选择。

3、在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着一次能源和二次能源普遍短缺的问题。但是,二者之间又有差异。由于我国油资源严重短缺,而天然气资源具有一定的储备,电力生产可有多种方式。因此,必须推行以气代油和以电代气(特别是居民生活用能和公共交通用能方面)的政策。

4、能源自我供给保障度是一个长期困扰我国的问题。在致力解决这一问题的同时,必须加大建立节能和能源品种替代战略体制的力度。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节能和能源多元化的社会。

5、加快能源储备制度的建立。目前,我国不论是油、气资源,还是煤炭资源的勘探工作都跟不上发展的需要,核原料的勘探工作进展就更加缓慢。就是水能资源的勘探和前期工作也远远不够。这些在能源安全越来越趋严峻的今天就显得更加严重。因此,建立国家的能源储备制度是当务之急。

6、我国不但能源资源存在着严重的不足,实际上,水资源也同样短缺。因此,充分利用我国丰富的水能资源以满足我国能源自给率,也是对水资源的一种利用,起码可以为水资源的利用提供一定的条件。

总之,能源问题事关国家安全,应该引起我国的高度重视。在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面临许多问题,在环境保护成为一种潮流的今天,能源资源的开发,特别是清洁可再生能源――水电资源的开发,不可避免地与环境保护的某些要求发生冲突。但是,这是能源安全最可靠的资源选择。因此,就政策考量的优先顺序而言,能源安全是第一位的。所以,我们应该允许进行环境干预,只要这种干预不是环境破坏就应该加以引导地允许,同时,要求在开发的时候进行环境保护。

(作者为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监督司司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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