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表明,各定点生产企业均设有质量检验部门及相应的生产设施设备,从原辅材料、生产过程控制、半成品检验和成品检验等全过程进行严格把关,严格按照《生物制品制造与检验规程》进行产品检验,并严格执行兽用疫苗批签发制度,能够保证疫苗质量。
检查发现,各企业均严格执行人流、物流操作程序,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生产、检验等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生产车间均设有废水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设施,对生产全过程产生的“三废”进行无害化处理,并接受当地环保局的监测和监督。农业部表示,为切实保障疫苗质量,保证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免疫效果,农业部还将继续不定期进行飞行检查,对飞行检查中发现的严重违规行为,农业部将及时做出相应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