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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 高 素 质 改 善 结 构 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

2005-11-17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殷泓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1月16日电(记者殷泓)中央组织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于11月15日至16日联合召开全国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座谈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贺国强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少数民族干部是党和国家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联系少数民族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
带。要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出发,把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作为管根本、管长远的大事,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以提高素质、改善结构为重点,加强教育培养,推进选拔使用,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

贺国强指出,要引导少数民族干部以科学理论武装头脑,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深入学习党的民族、宗教理论和政策,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自觉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切实提高少数民族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始终与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贺国强指出,要按照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的总体要求,不断提高少数民族干部的业务素质。要重视少数民族干部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知识培训,将少数民族干部教育培训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进一步改善少数民族干部知识结构。要把实践锻炼作为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能力建设的根本途径,引导和组织少数民族干部到改革发展稳定第一线去工作,坚持和完善干部交流制度,使少数民族干部进一步开阔眼界,丰富阅历,健康成长。

贺国强强调,要严格贯彻执行选拔任用少数民族干部的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改进选拔任用少数民族干部的方式方法,拓宽少数民族干部的来源渠道,努力把更多的优秀少数民族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整体规划,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的工作格局。要关心爱护民族地区干部,调动和保护各民族干部的积极性,不断加强各民族干部的团结。

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央统战部部长刘延东在座谈会结束时作了总结讲话。

座谈会上,西藏、湖南等18个省(区、市)分别作了大会发言或书面交流。5个自治区、13个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省(市)党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和政府民委主任,其他省市及副省级城市党委组织部、统战部和政府民委分管负责同志,有关中央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同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统战部和民委负责同志参加了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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