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上海11月21日电(记者余传诗)上海市政府发言人日前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上海市政府最近决定设立“上海市政府助学奖学金”。
上海市政府助学奖学金分为“上海市政府助学奖学金”、“上海市政府助学金”和“上海大学生支援西部志愿者和去郊区镇校任教职工奖励金”三类。其中“上海市政府
助学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3000元,每年资助1000名学生;“上海市政府助学金”的资助对象是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资助标准是每人每月150元,每年按10个月发放,每年资助10000名学生;“上海大学生支援西部志愿者和去郊区镇校任教职工奖励金”的资助对象是自愿到祖国西部等艰苦地区工作(签订两年以上合同)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资助标准是每人一次性奖励10000元,去郊区镇校任教的奖励办法尚在拟订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