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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向组织提任何要求”

2005-11-23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金国庆的妻子 段秀芝 我有话说
编者按本报今年7月22日一版头条发表武警吉林省森林总队原农场场长金国庆见义勇为的事迹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11月16日,中宣部、中央综治委、公安部、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联合授予金国庆“全国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本报今
天刊登金国庆妻子和女儿的回忆文章,以缅怀英雄的高风亮节。

我和老金生活多年,在个人待遇上,他从来都不计较。

俗话说“安居才能乐业”,分房对每一个人来说都是一件大事。我们结婚5年后,有了第一次分房机会,当轮到我们时,只剩下一套了,和他排序相当的还有另一名干部。他没和我商量,就把房子让了出去。我听说之后,非常不高兴:“咱家也急等住房,咋能说让就让了?”老金耐心地说:“他家属刚刚随军,比咱的难处多,我们两个家都在当地,有点困难好克服。”听他说的在理,我只好同意了。从此,我们一家三口人挤进了不足8平方米的集体宿舍,一住就是5年。

后来,几经调整,他要了一套条件一般的房子。临退休那年,总队建了一批质量较好的房子,并明确规定优先分给退休老同志。老金有资格调换一套,我见他又有推让的意思,就提前打“预防针”:“这是组织上给你的待遇,今后的机会也不多了,咱可千万不能错过啊?”“一家三口人能住多少地方,有这套房子,就不错了,你没看社会上还有多少没房住、没饭吃的,人不能不知足。”最后,他还是再一次推让了。

老金最看不惯为争待遇动脑筋的事。

金国庆的父亲是1945年前参加革命的,当时没有及时办理登记手续,后来按照记载时间,被定在1945年之后。老人去世后,金国庆的几个弟弟和妹妹想帮助爸爸把参加革命的时间搞明白,一是为家里政治上光荣,二是可以给家人带来其它方面实惠。金国庆是长兄,又在部队工作过,大家想让他牵头。金国庆不答应,还教育大家:“当年爸爸参加革命,也不是为个人利益去的,虽然在认定时间上有误差,但是爸爸为党和国家做出的贡献不会磨灭,他老人家在世时都没找没问,如今我们怎么能为这事去动脑筋呢?如果是对父亲好,咱们就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干出点样子来,让爸爸在天之灵得到安慰。”后来,家人再也没有提出过这个问题,而是纷纷在各自岗位上争当先进,在哈尔滨工业大学工作的四弟去年还被评为“全国科技百强能手”。

有一次,我单位涨工资,只有部分指标,当时我是工资员,本人工作干得也不错。但是,只给我涨了半级,我感到有点委屈。回家后和老金诉苦,想让他通过关系帮助找一找。老金耐心地安慰:“涨工资又不是每个人必须涨,单位需要照顾的人一定不少,条件不如咱的肯定也很多,涨半级总比不涨强,咱们就不要为个人待遇动脑筋了。”一席话,说得我消了气。

老金牺牲后,武警森林指挥部和总队党委高度重视,指挥部领导专程从北京赶到长春看望我们,并征求意见,研究解决家里实际困难。我当时表示:“老金在世时都不给组织添麻烦,我们也不向组织提任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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