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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农村剩余劳力转移

2005-11-24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戈钟庆 薛建廷 我有话说
目前农村有大量的剩余劳动力,要想转移或安置这些剩余劳动力有诸多制约因素。制约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主要障碍有:首先是观念性障碍。农民思想保守,观念陈旧,安于现状,守摊吃饭,满足于温饱。小富即安、小进即满的小农意识浓厚,缺乏商品意识、市场意识、竞争意识、创新意识和法律意识。胆小怕事,
自卑怯弱,没有敢闯、敢冒的进取精神,等、靠、要思想严重。

还有素质性障碍。据统计,在农村剩余劳动力中,初中及其以下文化程度的比重高达85.6%,受过专业技能培训的不到15%,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不到2%。这说明,虽然我国农村人力资源丰富,但其文化水平和从业技能偏低。这将导致农民难以接受现代的科学技术和农田管理知识,难以提高农产品的科技含量和农业劳动生产率;另一方面,由于缺少就业竞争力,大多数人只能从事体力劳动,只有极少人从事技术工作和管理工作。

再就是体制性障碍。一是城乡分割的户籍管理制度。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尽管国家对户籍管理制度进行了一系列改革,逐步拆除城乡壁垒,建立城乡统一的户籍管理制度,降低农民进城的“门槛”,但仍需继续深化。二是社会保障制度的缺失。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基本上没有建立起来,土地成为农村劳动力唯一的保障和养老保险,农村剩余劳动力一旦离开土地进城后,将处于毫无保障的地位,一旦失业,基本生活都难以保障。三是教育制度的歧视。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其子女的入托、入学问题有的拒之门外,要么收取高价。

另外还有市场性障碍。全国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尚未形成,地区分割、城乡分割的体制尚未完全打破。劳动力供求信息的收集、传递、发布还不够及时,不能满足劳动力供求的需要,劳动力中介服务组织管理、经营混乱,工作人员素质低,只管收费,不负责任,甚至有诈骗活动。

加快农村剩余劳力转移的主要对策应是:加快农村工业化进程。以工业化带动农业产业化和城镇化,抓住当前产业结构调整和国有企业进行战略重组的有利时机,吸引技术、人才、资本和相关产业向小城镇转移。发展特色块状经济。结合小城镇特点,重点发展主导特色产业,形成一个一个的专业镇和特色镇,突出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建立农产品种植、养植或加工基地,形成产业化、专业化规模经营;发展“高、精、特、新、优”农业,建立一批农产品加工企业。

积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开展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形成产、供、销一体化的服务模式。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发展各类综合性和专业性商品批发市场,加快金融、保险、信息等新型的第三产业的发展。创新土地流转机制。放活土地使用权,建立合理的土地流转机制,明确流转的主体和受益人,通过有偿转让、转包、转租、股份等办法,使农村土地走向规模化和集约化经营之路。

利用国外市场,扩大劳务输出。我国每年劳务输出的数量有限,规定了许多限制条件,人为地阻碍了劳动力的向外输出。随着世贸的加入,要放宽出国就业的条件,简化出国手续,有计划地组织国际劳务输出,把人口负担转化为劳动力资源优势。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城乡统一的户籍管理制度。彻底打破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是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基本保证。户籍改革到位后,实际上有两层含义:一是从政策法规上讲,国家允许或者不限制每个人的自由流动。二是从市场上讲,市场会成为新的“门槛”,限制劳动力的自由流动,把许多农民拒之城市之外。

比如技术方面,农民有某种技术,想到某个城市工作,而该城市不需要这方面的人才,农民就难以如愿,这是市场的作用,并不是政府的作用。即使户籍限制完全取消了,也并非是谁想迁移到城市就能实现的,市场本身有其“屏蔽”和筛选功能。

(本文系河北省哲学社科规划研究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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