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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酒令”是一种和风细雨

2005-11-25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商务部于近日出台了《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要求酒类经营者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酒类商品,并应在经营场所设置明确标识。

廖保平在一篇评论中说,这一规定执行起来挺难,毕竟商家逐利心理会起作用,不管多大年龄的人前来买酒,商家都会照卖不误。是不是因此要把“禁酒令”变得强硬严厉起来呢?显然不行,“禁

酒令”本是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如果强硬起来,稍有逾矩,就体以重罚,反把一件小事弄成了大事,有违“以人为本”的思想。不要把这件事当作立竿见影的事来做,禁售更应该视之为一件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工作,时间一长,慢慢就会自然而然地形成“理所当然”的社会心理和认识――不能向未成年售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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