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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机制作用巨大

2005-11-25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胡其峰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1月24日电(记者胡其峰)针对松花江11・13重大水污染等重特大环境突发事件呈上升的趋势,今天下午,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张力军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我国应对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正在发挥出巨大作用。

据介绍,国家环保总局于2001年成立了环境应急调查中心,2003年

和2004年连续应急演习,建成了指挥中心,制定了国家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案。各省也相应制定了应急方案,建立起了全国范围的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松花江11・13事件发生后,该应急预案立即启动,协调吉林、黑龙江两省进行事故的处理和水质的监测。目前整个污染状况都在监控之下,确保了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

张力军还表示,“十一五”期间国家将继续把水污染防治摆在污染防治工作的首位,主要目标包括:取缔一切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污口,解决人民群众的安全饮水问题;在原有“三湖三河”的基础上,将南水北调沿线及其水源地、长江三峡及其上游、黄河小浪底水库及其上游、松花江纳入国家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点流域;通过实行环境准入、环境容量总量控制等有效的环境管理制度,保证水环境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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