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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举办《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学习培训会

2005-11-2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邵文杰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1月25日电 为学习贯彻国务院《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座谈会精神,增强机关干部和各级兽医行政人员依法防控观念,提高重大动物疫情处置能力,根据农业部常务会议要求,11月23日至24日,农业部举办了两期《条例》学习培训会。农业部机关各司局、有关部属单位和来自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兽医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200多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会邀请国务院法制办专家就《条例》主要内容进行了深入解读,并结合农业部门职能,就依法履行《条例》赋予的职责、健全防控禽流感疫情机制等问题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农业部有关领导在培训会上通报了当前防控禽流感疫情的形势及下一步工作的具体任务和要求。

通过学习培训,学员们一致认为,国务院及时制定和发布《条例》,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关心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是我国法律法规建设上的丰硕成果,是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一件大事,是防控禽流感疫情的一项重大举措。特别是在当前防控禽流感的关键时刻,《条例》的制定和公布,对于依法加大禽流感防控力度,维护正常社会秩序,保障畜牧业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通过学习,大家进一步加深了对《条例》精神的理解,增强了依法防控、科学防控、群防群控和战胜禽流感疫情的信心。对当前防控禽流感疫情的形势有了更加清醒的认识,明确了下一步做好防控工作的重点,提高了应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能力,坚定了打好这场防控战役的信心。

学员们表示,一定要以这次学习《条例》为契机,提高贯彻实施《条例》的紧迫性和自觉性,严格执行《条例》的各项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有力有序有效地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为做好《条例》的宣传和普及工作,进一步学习好、贯彻好《条例》,农业部将于近期制作《条例》原文、学习培训会光盘,组织专家编写《条例》学习读本,并将光盘和学习读本下发到部机关各司局、有关直属单位以及地方各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使《条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形成全社会共同防控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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