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1月29日电中央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日前下发了《第三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指导意见》,意见全文如下:
根据中央的部署和要求,第三批先进性教育活动从2005年11月底开始,到2006年6月份前基本结束。每个单位的集中学习教育时间一般为3个月左右。参加单位主
农村的先进性教育活动,要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意见》(中发[2004]20号)和中央关于先进性教育活动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紧密结合实际来开展,着重把握以下要求。
一、认真贯彻中央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增强搞好农村先进性教育活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先后作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党的先进性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一系列重大决策和部署。这些重大决策和部署,对进一步做好“三农”工作,加强和改进农村党的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农村党组织是农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农村党员是贯彻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的骨干力量。总的看,农村党组织和党员队伍是好的,为农村改革发展稳定作出了重大贡献。但是,也存在一些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相适应,与党的先进性要求不相符合的问题。切实搞好农村的先进性教育活动,对于进一步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到农村,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对于增强农村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对于做好农村当前各项工作,构建和谐农村,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于确保整个先进性教育活动成为群众满意工程,都具有重要意义。
最近,胡锦涛同志对农村先进性教育活动作出重要指示,指出:“要结合农村实际,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个主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正面教育,解决党组织和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解决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主要问题,解决群众最关心的重点问题,务求取得实效。”胡锦涛同志的重要指示,明确了农村先进性教育活动的主题和基本方针,以及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搞好农村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总要求,对加强农村党的建设和做好农村各项工作都具有重要指导作用。
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搞好农村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关于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个历史任务,结合“三农”工作实际,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正确把握政策,注意工作方法,着力解决实际问题,扎实深入地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确保取得实效,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和组织基础。
二、紧密结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历史任务和“三农”工作实际,明确农村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目标要求
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各级党组织要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意义,把思想统一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上来,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好局、起好步打下坚实的基础。根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和“三农”工作实际,按照中发[2004]20号文件提出的“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的目标,农村先进性教育活动要努力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实效。
l、着眼于生产发展、生活宽裕和影响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主要问题的解决,努力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明确推进现代农业建设、深化农村改革的工作思路。制定和完善增强村级组织服务功能、鼓励和引导农民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组织、保护和调动农民群众发展经济积极性等方面的具体措施。千方百计帮助农民增加收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2、着眼于乡风文明、村容整洁和群众最关心的重点问题的解决,积极推动和谐农村建设。从实际出发,加强农村文化建设,制定和落实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的具体措施。引导农民破除封建迷信,移风易俗,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尊重农民意愿,加强环境卫生整治,改善村容村貌。积极化解各种矛盾纠纷,维护农村稳定。
3、着眼于管理民主和农村党组织与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的解决,切实加强基层组织,提高党员素质。加强以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改进农村党组织的组织设置、活动方式和工作方法,深化“三级联创”活动。在村党组织领导下,有序推进村民自治,健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教育引导农村党员增强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坚定性,明确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结合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帮助农村党员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伟大实践中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
三、正确把握政策,注意工作方法,努力增强农村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在农村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始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务求实效;坚持正面教育为主,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发扬党内民主,走群众路线;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发挥表率作用;坚持区别情况,分类指导。同时注意借鉴第一、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经验和前些年在农村开展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的经验,结合实际,开拓创新。具体工作中,要着重把握以下几点。
1、采取切合农村实际的方式方法,防止形式主义。各地可结合农村党员的实际情况,编写通俗易懂、简明实用的学习材料。学习中,要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为重点,把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作为重要内容,把学习党的基本知识与适当学习政策法规、市场经济知识、农村实用技术结合起来。学习培训的方式方法可以灵活多样。把自学和集中学习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冬季农闲、雨雪天、晚上等时间及农民工返乡的时机抓好集中学习教育。注意发挥党员电化教育和农村现代远程教育网络的作用,运用理论宣讲、形势报告、问题解答等方式,增强教育活动的吸引力和实际效果。征求群众意见,开展谈心活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等,要从各地农村的实际情况出发,不搞“一刀切”。
2、坚持上下联动,下决心解决突出问题。通过边学边改、边议边改和集中整改,切实解决农村党员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纪律观念、工作作风、发挥作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农村党组织自身建设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影响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主要问题,农民群众最关心的重点问题。上级党组织和有关部门要把解决涉及“三农”、农村党组织又无力解决的问题,同落实前两批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涉及“三农”问题的整改措施结合起来,上下联动,使农村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更好的效果。
3、把握好相关政策,确保先进性教育活动健康有序推进。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努力做好理顺情绪和化解矛盾的工作,把广大党员群众的积极性进一步引导到促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上来。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理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对涉及农村宗族、宗教、社会治安、征地拆迁、民主选举等方面的问题,要按照有关政策稳妥处理。既要引导和帮助农村党员干部解决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又要注意关心爱护,鼓励和支持他们开拓创新、干事创业,保护好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在党组织内部,提倡党员和党员、党员和干部、干部和干部之间互相学习、互相启发、互相帮助、共同提高,防止出现偏离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原则的现象。这次先进性教育活动,不单独搞一个组织处理阶段。对那些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党员,要认真做好教育帮助工作;对经教育不改、不符合党员条件的,要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按照正常程序进行组织处理;对违纪党员,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党员无正当理由、长期不与党组织联系的,以及经教育不改、拒不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的,要在先进性教育活动结束后,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按照正常程序进行组织处理。
4、坚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切实做到“两不误、两促进”。组织党员深入开展以提高素质、服务群众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实践活动,把广大党员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激发出来的政治热情转化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动力。妥善处理先进性教育活动与农村生产工作的关系,做到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相互促进。要按照中央的统一要求,科学规划集中学习教育的时间和进度,给村党组织从本村实际出发自主安排留出一定空间。
四、加强领导,下派干部,改进指导方法,精心组织实施
在农村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有许多有利条件,也存在一些实际困难。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农村先进性教育活动健康有序推进,真正取得实效。
地方各级党委要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充实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在这些机构中适当增加涉农部门和熟悉农村工作的党员干部。继续坚持和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制、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督查制度和群众监督评价制度,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省(区、市)和市(地、州、盟)党委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派出巡回检查组,县(市、区)党委派出督导组,负责农村先进性教育活动面上的巡回检查和督查指导。要把领导和指导农村先进性教育活动的主要责任落实到县(市、区)委和乡镇党委,把组织实施的主要责任落实到村党组织。上级党组织要继续做好培训村党支部书记和整顿、帮扶软弱涣散的村党组织的工作。
各级涉农部门都要关心、支持农村先进性教育活动,采取切实措施,改进作风,服务基层,帮助农村解决实际问题,努力形成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强大合力。
必须下派干部帮助指导农村党组织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地方各级党委和乡镇党委要根据需要抽调一批熟悉党建工作、具有农村工作经验的党员干部驻村蹲点,进行具体指导。驻村干部要在乡镇党委的领导下,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帮助指导村党组织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驻村干部在具体工作中,要全面贯彻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先进性教育活动的要求,正确把握相关政策,实施有效指导;紧紧依靠村党组织,通过调查研究,充分了解村情民意,特别是群众关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努力做好引导教育工作;积极帮助村党组织和群众排忧解难,促进突出问题的解决,推动各项工作。
认真查找尚未与党组织取得联系的流动党员,努力使每一名党员都能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对应当在流入地参加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但因各种原因未能参加的流动党员,流出地党组织要主动与流入地党组织联系,配合流入地党组织对他们进行“补课”,或者动员他们回流出地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流入地和流出地党组织要紧密配合,切实履行各自的职责。
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和宣传栏,以及具有地方特色,为农村党员、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形式,宣传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宣传农村党组织和党员中的先进典型,宣传农村先进性教育活动创造的好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上级党组织要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农村基层组织和党员解决实际困难。要按照中央的要求,认真落实配套经费和相关措施,切实解决部分农村党组织缺乏活动场所和经费等实际问题,为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创造条件。要把思想教育与解决实际困难相结合,帮助农村生活困难的党员和老党员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调动他们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积极性。
中央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继续采取派出巡回检查组、建立领导小组成员联系点、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工作意见、总结推广经验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农村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检查指导。
各省(区、市)要根据中发[2004]20号文件和本指导意见的要求,制定农村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并报中央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安排在第三批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中央和地方部分党政机关,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发[2004]20号文件和中央关于先进性教育活动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关于中央和地方部分党政机关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意见》(见附件)的要求,注意借鉴第一、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功经验,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先进性教育活动。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充分发挥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扎实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切实改进机关作风,促进各项工作。在搞好本单位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同时,要积极配合党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搞好整个第三批先进性教育活动,完成好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其他任务。
安排在第二批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因情况特殊尚未启动的单位,按照《第二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指导意见》(先组发[2005]14号)要求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