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的研究生培养大都实行导师制,即一个导师带领一个或几个硕士或博士生,对他们平时的学业和毕业论文进行指导。在研究生的培养上,导师的作用异乎寻常。无论在学术兴趣、治学方法,还是在学术品格、治学
举例而言,现在研究生大都有缺课的现象,而缺的最多的不是自己导师的课,而是其他老师的课,尽管有的老师的课上得还是不错的,有的甚至比自己的导师的课上得还要好。再如,研究生大都有一些社会活动,是自己导师布置或参加的就比较积极,而其他老师组织的很可能就是另外一种不闻不问的态度了。又如,研究生少不了要做一些学术研究,完成任务较好的大都是自己导师布置的,而对其他老师的却可能漫不经心、敷衍塞责。由于学生对自己导师的尊敬和亲热,一个导师手下的学生也自然而然形成了一个圈子,与其他老师及其弟子来往就少了许多。如此景象是不正常的。
一般而言,一个大学,一个学院,导师之间的差别林林总总。这些差别的存在构成了学术的多样性,也构成了学生选择的多元化。导师及其学生围绕这些差别,形成若干学术分工,组建不同的学术团队,这是极为自然的现象。然而,如果这种基于“术业有专攻”的聚集,掺入过多非学术的杂质,则常常流变出许多门派之争的弊端来,比如互相贬低,互相争夺资源,等等。这是导师制之下急需改观的现象。
研究生阶段,是学生逐渐形成自己的学科方向以及开始偶有成果的时候,导师与学生之间应当密切沟通,谈思路讲操作,这对于学生的快速成长是大有裨益的。然而,这绝不意味着学生要依附于某个导师。恰恰相反,对于学术研究的进步和繁荣而言,相互沟通,彼此切磋是必不可少的条件。思想只有在碰撞和争鸣之中才能迸发出更为绚烂的光彩。而导师制之下的门派之分或者门户之别,往往放大彼此之间学术的或非学术的差别,给学术交流设置了不必要的障碍。对此,学生应有所突破,教师更应有所防范,避免因为门派之间的意气之争而伤及学术研究的进步与发展。
要解决这一问题,还要在大学导师制度上有所改革,比如现行的个人导师制,可否改为导师小组制,不是学生与导师“一对一”或“多对一”,而是两者之间“多对多”。总之,不管如何变,总要有利于剔除门派主义,促进学术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