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于近日派出17个检查组分赴全国,对各省法院开展专项整改活动情况进行检查,以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部署。
此次检查的重点为《关于在全国法院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指导意见》中确定的“三查”、“四看”。
据了解,“三查”即是,查制度的制订、完善、执行情况;查培训和考试考核的有关情况;查案件,包括检查案件的办案质量和规范化程度,检查案卷装订、法律文书的制作水平和差错情况,重点检查信访案件、督办案件、媒体曝光案件的办理情况。“四看”是:一看通过专项整改,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精神状态是否得到明显改观;二看法院内部各项工作机制是否健全配套并真正发挥作用;三看社会各界对法院和法官的评价;四看办案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