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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大辅导员纳入教师系列可评教授

2005-12-07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夏斐 通讯员江洪洋 我有话说
本报讯   从今年12月起,华中科技大学将辅导员正式纳入教师系列评职称。其教师岗位设教授、副教授、讲师和助教四种职务。教师岗位数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教授按教师岗位数的3%核定,副教授岗位数按教师岗位数的25%核定,讲师和助教岗位数按学生思政队伍的具体情况核定。

这是该校辅

导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的一个具体措施。原来高校辅导员一般工作2年后可优先读研。这就是目前在高校通行的2 3模式。在华中科大学生工作处,记者看到一份《华中科技大学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及艺术团教师聘任制实施细则》,这份由学校学术委员会通过的文件规定 学校设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及艺术团教师学术评议组”和“学生思政工作教师聘任组”负责副教授、讲师和助教的评聘工作,并确定向学校教师聘任委员会推荐教授岗位聘任人选。教授由校教师聘任委员会聘任。

这份文件还特别对辅导员评教授作了具体要求 教授 在副教授岗位工作五年,1960年以后出生的,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聘任学生思政工作岗位还须在副教授岗位期内在学生思政工作岗位连续工作不少于三年。副教授 在讲师岗位工作五年,1960年以后出生的,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聘任学生思政工作岗位还须在学生思政工作岗位累计工作五年,获得博士学位后在学生思政工作岗位连续工作两年。

该校学生处处长马小洁对记者说 学校目前共有辅导员147名,从政策上讲可以产生5名教授。但是其必要条件是 在学生思政工作方面具有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有明确的研究方向,作为主要负责人主持或参与过 前三名 有经费资助的省部级以上学生思政工作相关领域研究项目,主要学术成果和工作实绩处于国内学生思政工作的前列;所负责的学生思政工作成效突出,在学校相关考核中3次被评为优或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1次;以第一作者署名在正式期刊上发表学生思政工作相关领域学术论文5篇,其中在核心期刊上发表3篇和权威期刊上发表1篇或在权威期刊上发表2篇。

选择条件还有 参评者针对学生思想实际,积极探索有效方法并认真组织实施两年,取得显著成效或受到全国表彰。主持两项有经费资助的学生思政工作相关领域研究课题或教改研究项目。获校教学质量一等奖;或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一等奖二次;或校优质课程的第一名;或校教学研究成果一等奖的前二名或二等奖的第一名。为学生在全国性大学生学术科技文化竞赛中获得前三名作出突出贡献;或所负责的班级受到全国表彰或培养的学生受到全国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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