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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火灾隐患即处罚责任人

2005-12-0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罗旭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2月7日电(记者罗旭)10月份,全国发生28起重特大火灾,造成57人伤亡,比去年同期分别增加了32%和55%。为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日前公安部消防局发出要求,各地公安消防部门在冬防期间,尤其要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发现火灾隐患将先处罚责任人再整改,而不是等失火

后再追究责任。

据介绍,冬季历来是火灾的多发期和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的高发期。近年来统计数据表明,全国每年冬季发生的火灾占火灾总数的40%以上,特别是许多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都发生在冬季。

11月30日,公安部消防局专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全国公安消防部门进一步加强冬季防火工作,加大执法力度,确保执法到位。各地公安消防部门要立即对本地区人员密集场所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进行分类排队,对造成火灾隐患的责任人要先依法进行处罚,再督促整改,真正做到执法前移;对拒不执行“三停”的隐患单位,要申请当地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发生的火灾特别是重特大火灾事故,要迅速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坚决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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