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8日电(记者林英)国家环保总局今天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环保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对可能造成的环境隐患督促相关单位采取预防措施,完善相应预案,对新上项目严把环境影响评价关,确保人民群众环境安全。
据介绍,这次检查的重点是重要江河干流及其主要支流沿线的大中型
企业,特别是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上游和城乡居民集中居住区周围的大中型化工企业;小化工企业集中地区的化工企业、化工工业园区;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构成威胁的危险废物堆放场所。通知要求在2005年底完成《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订或整改工作,建立健全环境应急机制,落实应急预防措施;对检查发现的重点环境安全隐患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并提请当地政府挂牌督办,对逾期没有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要提请当地政府实行关停并转;对不执行建设项目环评和环保“三同时”制度的行为进行依法处理,环评中未作环境风险评价或风险评价不完善的,必须提出补救措施,限期完善,对因环评审批工作失误而造成重大事故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对超标排放的小化工企业实行停产治理,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化工企业一律关闭,对污染严重的化工园区和化工集中区开展集中整治,确保群众的饮水安全。环境安全大检查在2006年1月30日前完成,环保总局将于近日派出督查组进行专项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