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11日电(记者梁捷)中国法学会日前在京召开“重大安全事故与应对突发事件法律问题”座谈会。与会专家学者认为,维护公共安全重在制度预防,应制定公共安全法,形成公共安全制度体系。
虽然目前已经出台了《安全生产法》,但是,却缺少具有大安全观念的统一的安全性质的立法。专家建议,建
立统一的公共安全防范制度,将各种与公共安全防范相关的法律问题,通过设定统一和规范的法律原则,建立高效和统一的公共安全预防和管理机制,来提高公共安全制度建设的效率。拟纳入公共安全法进行统一管理和规范的应当包括反恐怖、群体性事件、矿难、环境灾害和事故、爆炸等等领域。公共安全法的立法重点应当放在制度建设上,要强化公共安全管理机制的建设,建立有效的公共安全防范责任制度,保证政令畅通、防范严密、高效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