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明确提出强化节约和集约用地政策,规定建设用地要严格控制增量,积极盘活存量,把节约用地放在首位,重点在盘活存量上下功夫。总结各地节约集约用地的经验,无数事实表明,节约集约用地一是确有可能,二是大有可为。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是严格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的最佳结合和最优选择。
研究表明,城市建设节约集约用地大有潜力。城市化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之一。也是自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发展中最大变迁之一。城市建设必定要占用土地。但是,城市用地应当尽量立足于建设区改造挖潜,这样既可以使旧城更新,又可以使城市增容扩能,还可以节约土地和保护耕地。按照国家关于城市规划建设用地的最高定额,一般城市人均用地面积最高标准是100平方米,首都和特区城市最高120平方米。但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664个城市,城镇居民人均用地已达133平方米。而世界上发达国家人均城市用地为82.4平方米,发展中国家人均城市用地才有83.3平方米。我国城市人均用地面积超过国家规定的高限33%,大大超过国际上人均城市用地水平。依照中国人多地少的国情,中国的城市化不能走城市蔓延的路子,应当采取更加紧凑的模式,以最小的代价获得最大的成功。
研究表明,开发区建设节约集约用地也有潜力。随着国家对开发区的清理整顿,开发区(园区)过多过滥、圈占土地的问题基本得到解决。但各类开发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程度很不平衡。2004年,有关部门利用卫星遥感技术对全国30个省区市的160个国家级开发区(园区)的土地利用状况进行了监测。通过开发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开发区总体规划图与卫星遥感影像图套合比较,并进行实地调查。结果显示,160个开发区的平均建筑密度仅为13.91%(最高57%、最低2.2%),平均建筑容积率仅为0.43(最高3.64、最低0.04),平均空闲率为6.16%(最高51%)。同时监测到开发区(园区)内还有27%的农用地,6.9%的未利用地,加上空闲地,平均还有1/3的土地尚未充分开发利用。
研究表明,农村建设节约集约用地同样大有潜力。我国有70多万个村庄,改革开放以来,农民住宅逐年增加,农村居民居住条件大有改善。1994―2004年,全国村庄建设用地为709万亩,年均用地89万亩,高于城市(45万亩)和建制镇(52万亩)的用地数量。2004年全国土地利用状况变更调查结果显示,全国新增建设用地402万亩,其中,村庄建设用地38万亩。一些经济发展较快,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增加也较多。村庄建设也占用了大量的耕地,1997―2004年,村庄建设占用耕地382万亩,年均48万亩,多数省规定宅基地面积为每户0.25亩,但超标现象比较严重,一户两宅、一户多宅现象大量存在,形成了不少“空心村”,闲置和浪费大量土地。对于农村建房问题,邓小平同志早在1980年就讲过,“农村盖房要有新设计,不要老是小四合院,要发展楼房。平房改楼房,能节约耕地”。并对江苏等省控制宅基地面积,向空中发展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如今的江苏华西村提出“多占天,少占地”、“向空中要土地”,规划建设农民公寓,每户农民可节约土地0.4亩。
研究表明,在各项建设和建筑材料使用等方面也都有节约集约用地的潜力。1997―2004年,我国公路用地为681万亩,平均每年占地85万亩。交通部门的实践表明,节约公路用地,关键是降低路基,而且低路基处理已经成功应用。据河北省交通厅测算,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路基平均填土每降低1米,每公里永久性占地就节约近5亩,如果加上路基减少取土,节约的土地就更多。另据有关部门的不完全统计,只生产粘土砖每年就要毁田50万亩,每修建100公里高速公路,路基取土用地近万亩,而我国每年发电、供暖等工业剩余粉煤灰总量很大,既可铺路使用(已有成功技术),又可合成烧砖。据报道,甘肃一个省已堆积粉煤灰1亿吨,压占4000亩土地。如果在修建公路时使用,一可节省投资10亿元,二可减少路基取土用地万余亩,三可防治污染。
(作者为国土资源部地籍司司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