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读鲁迅先生写于71年前的《拿来主义》,颇觉痛快:“我们要运用脑髓,放出眼光,自己来拿!……我们要或使用,或存放,或毁灭。那么,主人是新主人,宅子也就会成为新宅子。……没有拿来的,人不能自成为新人,
先生在文中所推崇的“拿来主义”,如果用在现时的“科技自主创新”上,就包含了“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等多层含义。
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是自主创新的三大模式。其中,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对于发展中国家尤为重要。然而,这也是目前我国最为薄弱的环节之一!长期以来,我们的一些企业对于高价采购来的技术,往往原封不动地往生产线上一扔,甚至在使用过后就束之高阁,陷入“引进―落后―再引进―再落后”的怪圈。
原因何在?从现象上看,是由于企业目光短浅,舍不得在消化吸收再创新上花钱。但将责任全推给企业,显然有失公平。在今年3月的全国政协会议上,九三学社中央提交的一份调研报告中的数据令人吃惊:引进同等的技术设备,我国用于消化吸收再创新的费用只及日韩的千分之七!也就是说,每引进1元的技术,日本韩国会花费10元去消化、吸收、再创新;而我国却仅仅为此付出7分钱。
由此看出,根本的原因还在传统的经济和科技管理体制。我国科技和经济是两个独立的体系。企业引进了设备,却不承担相应的技术消化吸收和再创新的任务,科研单位有实力,却接触不到设备,因为两者属于不同的部门管辖,缺乏横向联系。这一现象和问题需要我们认真研究解决。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韩国企业对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工作,一直在政府的主导下进行,企业能够得到由政府贴息的银行贷款,并且能以净资产的数倍获得贷款支持。这被认为是韩国经济崛起的众多经验中的核心――这就是政府主导型的科技发展模式。在政府的主导下,韩国建立和完善了一系列支持企业重大技术创新的机制。这套机制中既涉及技术创新的战略指导、宏观管理与协调、政府对产业链的组织和协调,也包括了政府在税收、信贷和研发资金方面的支持。这些经验和建议,值得我们借鉴。我国有专家还建议,国家应设立消化吸收专项基金,引导鼓励企业和科研单位一起对引进技术进行消化吸收再创新。
政府是主导,但吸收消化再创新的主角却永远应该是企业。在国外,不少知名企业通过购买、兼并或合作,将其他机构的创新成果转化为自己的“内源知识”。这些产权的转移和自行开发一样,都成为企业自主创新的一种手段。此外,企业依托重大工程,把引进国外先进技术与消化吸收结合起来,逐步掌握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推进重大技术装备的国产化,也是有着非常宽广的再创新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