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据了解,实行重大项目招标是自国家社科基金设立以来首次采用的立项方式。请谈谈,为什么要对重大项目实行招标立项。
张国祚: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随着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也出现一些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给哲学社会科学提出了一系列迫切需要回答的重大理论和现实课题。为了切实有效地研究好、回答好这些重大问题,为党和国家决策服务必须组织多学科的优势研究力量进行集体攻关。实行重大项目招标,有利于在评审中体现科学、民主、公正的精神,有利于吸引实力雄厚的队伍来研究选题,有利于推出真正代表国家水平的优秀研究成果,更好地为党和政府决策服务。
记者:这次重大项目招标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特别是哲学社会科学界对此普遍持欢迎态度。请您简要介绍一下全国社科规划办是如何具体组织这次重大项目招标评审工作的。
张国祚:重大项目招标工作具有很强的政治性、学术性、政策性和导向性。这是我们首次面向全国实行重大项目公开招标,疏忽不得。为了做好这项工作,我们坚持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和优中选优的原则,制定详细的评审工作方案,努力做好每一个环节的每一个细节工作。在受理投标书后,对179项投标课题逐项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淘汰了52项。被淘汰的原因,一是与招标方向不吻合,二是研究队伍的实力较弱,三是课题论证过于简单,四是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准备不足。今年8月8日至9日,社科规划办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127项课题进行会议初评。参加初评的专家共52位,分在8类课题组进行评审。评审的步骤,按照分别审阅、集体讨论、独立投票、严格监票和当场公布入围结果的程序进行。我们规定入围的课题的赞成票必须超过五分之四或七分之五以上。由于评审专家们把关很严,结果只有44项课题进入复评。接着,又组织了复评答辩工作。65位来自重点高校、中央有关部门及中国社科院、中央党校的资深评审专家与会。复评答辩共设13个答辩会场,每个会场有一组评审专家主持工作,44个入围课题项目的首席专家按课题内容被分在相应的答辩会场,在规定的时间内接受评审专家的提问,并进行现场答辩。最后,复评答辩组根据投标书的内容和答辩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比较,以秘密投票表决来确定建议中标课题的名单。
记者:中标的课题都符合什么样的标准?
张国祚:中标课题要符合12条标准:(1)选题重大,立意高远。必须是研究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而不是一般性、局部性的问题。(2)导向正确,观点鲜明。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利于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有利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3)概念准确,表述科学。使用的概念必须科学规范,能够形成最大共识,不能引起歧义。(4)主题突出,论述集中。课题设计论证必须具有鲜明的主题,不能牵强附会,也不能泛泛而论。(5)视野开阔,资料翔实。研究视野应尽可能涉及与主题有关的正反虚实、古今中外、经验教训的各个方面。(6)方法科学,实事求是。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坚持唯物辩证法,注重调查研究,注重系统全面,注重突出重点。(7)针对性强,立足对策。重大项目的研究成果必须能为党和政府决策提供有重要参考价值的意见和建议,或者对学科建设和发展能够产生重要影响。(8)见解深刻,务实管用。必须紧密联系实际,提出精辟透彻的见解,能够拿出对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产生重要影响的研究成果。(9)与时俱进,富于创新。必须把坚持继承与创新发展有机结合起来。课题研究不能简单地把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和中央有关文件的论述进行汇总梳理,而要在充分吸收前人研究成果和遵循中央精神的基础上有所前进、有所创造、有所发展。(10)逻辑严密,自成体系。必须围绕主题对一系列子课题进行整合,使它们形成一个具有内在联系的有机整体。(11)文风清新,深入浅出。(12)实力雄厚,准备充分。研究队伍必须由多学科专家组成,包括适当吸收实际工作部门的有实践经验的专家参加。专家队伍要有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资深专家,队伍结构要体现老中青相结合。评审专家对以上12条标准都很赞同,并能依循这些标准对投标书和答辩情况进行评判、决定弃取。
记者:按照这12条标准评出的中标课题有哪些特点?
张国祚:由于我们制定了严格的评审程序和标准,加之评审专家们认真负责,坚持“质量第一,宁缺毋滥”的原则,所以基本上保证了评审工作的公正性。这次中标课题总的看,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选题分量重。中标课题都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意义重大。比如,有的研究科学发展观与当代中国文明建设,有的研究党的先进性建设,有的研究和谐社会运行中的法治保障体系,有的研究新时期我国社会利益关系发展变化,有的研究改革发展成果分享法律机制,有的研究我国区域间国民收入差距和分配格局,有的研究如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问题,等等。二是导向把握好。中标课题都能旗帜鲜明地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自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宗旨出发,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加以论证。三是设计质量高。从投标书的内容看,中标课题的课题设计都下了很大功夫,结构合理、框架完整、论证深入,各子课题逻辑关系比较紧密。比如,关于工业反哺农业与城乡协调发展战略研究,将工业反哺农业与城乡协调发展相结合,政府、社区与市场主体相协调,历史反思与国际比较相结合,直接反哺与间接反哺以及内源发展与外源发展、个案典型分析与整体宏观分析相统一,论证系统,思路清晰。四是对策意识强。中标的重大课题都能针对一些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大而紧迫的问题,提出有价值的对策建议。比如,《和谐社会运行中的法治保障体系》,密切联系我国社会在运行过程中出现的“三农”问题、农民工的权利保障问题、户籍制度问题、拆迁房屋和征收土地的补偿问题、司法不公问题等诸多不和谐因素,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一系列对策措施。五是前期成果多。中标课题都具备一定的研究基础,都积累不少与中标课题相关的研究成果。比如,关于科学发展观与当代中国文明建设研究的课题组已出版或发表的前期相关研究成果共有126项,关于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问题研究的课题组共有101项前期相关研究成果,关于新时期社会协调机制建设研究的课题组共有76项前期相关研究成果。六是队伍结构优。其一,中标课题的首席专家均是国内知名的专家学者,课题组成员都有比较强的研究能力。其二,课题组成员构成体现了多学科协作攻关的格局。比如,关于城市化进程中农民工问题研究的课题组成员,来自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管理学等多学科领域,这样就有利于课题研究从多角度、多层面进行。其三,课题组不仅有来自相关学科的学者,也有来自相关实际工作部门的负责人,熟悉实际情况,有利于理论联系实际和强化对策研究。
记者:今后全国社科规划办对重大课题是否还会采取招标方式立项?
张国祚:这次重大项目实行招标立项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积累了一些好的经验,受到哲学社会科学界的好评。事实证明,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立项实行招标制,有利于整合资源、优化队伍、协力攻关,有利于组织高水平的研究力量完成价值重大、意义深远、难以突破的国家级课题。今后,我们仍将按照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的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逐步改革评审制度和评审方式,进一步完善国家社科基金招标立项的体制,逐步扩大课题招标的范围,使之更好地发挥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引导和示范作用。在此,也希望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多给我们提些宝贵意见,帮助我们不断提高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规划管理工作的水平,更好地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更好地引导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为党和政府决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