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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非政府组织法》遭遇阻力

2005-12-20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驻莫斯科记者 韩显阳 我有话说
俄罗斯国家杜马上周宣布,原定本月9日杜马全体会议二读表决的《对俄罗斯几项法律进行修改》的法律草案因“技术原因”推迟举行。此间舆论认为,该法律被迫搁浅是由于一系列内外原因所致。

这项草案是对俄目

前的几部联邦法律涉及的非政府、非营利性组织的内容进行修改,因此又俗称联邦《非政府组织法》。其内容为:所有非政府组织必须在联邦注册署登记,而过去只要在税务部门领取税号就可挂牌。一旦俄政府在随机抽查中发现它们有违法行为,就立即注销。严格限制外国非政府组织捐助俄国内非政府组织,也不允许它们在俄“封闭行政区”开设分支机构等。

俄专家认为,国家杜马修改《非政府组织法》主要有两个目的:一是消除伊斯兰极端势力在俄的“秘密活动”。在俄境内约有45万个非政府组织,其中相当一部分属于得到伊斯兰国家支持的极端组织。二是用法律约束外国非政府组织在俄活动,防范“颜色革命”在俄重演。俄总统普京不久前谈到,不能允许俄社会团体利用国外资助从事政治活动,它们正有意或无意地成为某些国家在俄达到政治目的的工具。正是上述反映俄大多数民众的愿望,国家杜马上月23日以370票赞成、18票反对的表决结果,一读通过了由统一俄罗斯党、俄共、自民党、祖国党等联合提出的联邦《非政府组织法》。

该联邦法一读通过后,遭到俄一些人权主义者和右翼政党、团体的猛烈批评。俄总统促进人权和公民社会委员会主席潘菲洛娃说,普京应更加深思熟虑,不能因为通过新法而影响外国非政府组织在防治艾滋病、救助孤儿等领域与俄的合作。俄人权组织“纪念碑”负责人卡萨金娜对俄国家行政部门突击检查的做法非常反感,称“最近一年,我们被4次抽查,严重干扰了组织运作;而一旦新法通过,我们离关门也就不远了”。俄共和党领导人雷日科夫认为,这部《非政府组织法》与俄现行宪法不符,是对俄公民社会建设的巨大威胁。

反对的声音不仅来自俄国内,美国的态度近来也变得越来越强硬。上月俄美领导人“釜山峰会”上,布什就向普京表达了美对俄严控外国非政府组织的忧虑。本月上旬,美国国务卿赖斯批评俄称:“美国政府在各个层面都已表示了关注,希望俄能够认识到非政府组织的重要性”。美国两名议员向国会提交决议草案,力图阻止俄通过《非政府组织法》。

为缓解国内外的批评,普京总统要求国家杜马主席格雷兹洛夫督促杜马各相关委员会进一步修改完善法律条文,称不能因此妨碍俄促进民主和建设“公民社会”的长期目标。尽管如此,俄高层对通过该法律的决心并未动摇。国家杜马国际事务委员会主席科萨切夫日前表示:“《非政府组织法》的核心思想是使俄境内的非政府组织活动经费来源情况保持透明,西方不要因此试图干涉俄罗斯的内部事务。”俄著名政治分析家马尔科夫认为:“这部法律草案直接来自普京本人,因此总统不会妥协。”(本报莫斯科12月19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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