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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

2005-12-20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马会东 我有话说
福建省长汀县采取“政府买单、社会承办、订单培训”的办法,投入550万元为3万多名农村富余劳动力提供“包吃、包住、包培训、包就业”的技能培训“免费大餐”,收到了“培训带动就业、就业促进增收”的良好效果。在
2005年度福建县域“经济实力十强”和“经济发展十佳”评价中,该县从去年的第48位跃居“经济发展十佳”第一名。

没有广大农民的小康,就没有整个社会的小康。如何切实增加农民的收入,是各级各地党委政府一直高度关注的大问题。然而,从努力的效果看,显得很不平衡。不少地方由于找不准或不愿用心去找解决问题的突破口,整个政策理念和具体举措都还停留在“输血式”的帮扶老路上。虽然投入了不少人力、物力,但总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形成政府年年帮扶,群众贫困依旧的尴尬局面。

任何社会问题的解决,都应该抓住关键所在,“对症下药”,方可收到实效。农民之所以贫困,根本的原因在于缺乏脱贫致富的“经济增长点”。“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帮助他们掌握就业致富的一技之长,让他们凭借这“一技”去发财致富,从而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才可使问题得到根本解决。

就当前而言,很多地方都把劳务输出作为农民致富的一个主要抓手。但同样是抓这个“主要抓手”,理念不同就会“抓”出截然不同的效果。如果就输出而输出,光把大批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动员出去,组织出去,效果恐怕并不理想,因为他们往往没有“一技之长”,在外边的劳务市场很难找到适合的工作岗位,即使找到了,也由于缺乏“技术含量”,所得报酬很低。在这样的情况下,温饱或许可以解决,但致富恐怕就很难谈起了。相反,如果像长汀县这样,投入资金,先把农民培训成“技术工人”,再向外输出,那么他们不但可以很轻松地找到工作,而且还会因为其工作有了“技术含量”而大幅提高了劳动报酬,可以尽快实现脱贫致富。同时,及时根据企业的用工需求,由政府出面出资,对贫困农民进行相应的技能培训,向企业输送劳务,既实现了农民的就业致富,又解决了企业缺乏技工的问题,可谓一举两得。

政府操办这样的“免费大餐”,投入有限,效应却很明显,可以说是一项很好的民心工程,体现了一种正确的政绩观。与直接给钱给物的“输血式”帮扶比起来,这种做法带给农民的是更实在、更长远的实惠,而且相关政府部门及其领导也由“台前”走到“幕后”,少了一些好看而效果不彰的“表演行为”,多了一些求真务实的惠农之举。这样的“免费大餐”,多多益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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