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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首次当选《湿地公约》常务理事国

2005-12-21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郑北鹰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2月20日电(记者郑北鹰)在日前召开的《湿地公约》第九届缔约方大会上,我国政府以全票当选为《湿地公约》常务理事国,成为亚洲地区通过选举产生的三个常务理事国之一。这是中国自1992年加入《湿地公约》以来首次成为常务理事国。常务理事国每三年换届一次,最多可连任两届。

我国成

为《湿地公约》常务理事国意义重大,必将对促进国内湿地保护管理带来很好的发展机遇。国家林业局副局长赵学敏说,我国将切实担负起公约常务理事国的责任,按照《湿地公约》的宗旨,进一步拓展国际合作领域,在更大范围和更深层次参与湿地公约的各项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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