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听取了安全监管总局关于遏制当前安全事故多发的措施及有关问题的汇报。
会议指出,安全生产重于泰山。各地区、各部门必须以对人民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部署,并作为突出问题抓好落实。经济发展必须与安全生产相适应,要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发展,不能片面追求速度,忽视安全。
会议提出了遏制当前煤矿等重特大事故多发的七项措施。主要是:加大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和对停产整顿矿井的监管力度,坚决关闭经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规范煤矿资源整合,严格煤矿建设项目管理,抓好瓦斯集中整治,加大执法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同时部署了煤矿、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非煤矿山、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和防火、航空客运安全,以及重点行业冬季安全等七个方面的安全督查活动,由有关部门立即派出督查组开展工作。会议强调,岁末年初,历来是事故的易发多发期。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管理,健全责任,堵塞漏洞,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会议强调,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坚持标本兼治,要从健全法律法规、改革体制机制、完善经济政策、增加安全投入、严格责任管理着眼,建立源头治本、政策治本的长效机制。为此,会议决定,要抓紧研究解决以下问题:(一)制定安全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指标及控制体系;(二)加强行业管理,修订行业安全标准和规程;(三)增加安全投入,扶持重点煤矿治理瓦斯等重大隐患;(四)推动安全科技进步,落实项目、资金;(五)研究出台经济政策,建立、完善经济调控手段;(六)加强教育培训,规范煤矿招工和劳动管理;(七)加快立法工作;(八)建立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九)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严格企业安全生产业绩考核;(十)严肃查处责任事故,防范惩治失职渎职、官商勾结等腐败现象;(十一)倡导安全文化,加强社会监督;(十二)完善监管体制,加快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会议要求,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抓紧开展工作,尽快制订具体政策措施。
会议听取了审计署关于2004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纠正情况的汇报。会议认为,国务院各部门和有关单位按照国务院的部署要求,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积极采取措施纠正存在的问题。审计查出的中央预算管理方面的问题已得到纠正和落实,预算执行方面的问题大部分得到纠正和落实,少数问题正在抓紧整改,各类违法犯罪案件已移交司法机关立案查处。会议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审计整改力度,未完成整改的,要抓紧完成整改工作。
会议听取了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若干配套政策情况的汇报。会议认为,制定并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若干配套政策,对于全面贯彻落实《规划纲要》,加强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具有重要意义。《配套政策》从科技投入、税收激励、金融支持、政府采购、保护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了确保《规划纲要》得到落实的若干政策措施。会议要求,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制订实施细则,并认真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