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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提出尾气排放“欧5”标准

2005-12-24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李力 我有话说

本报布鲁塞尔12月23日电 欧盟委员会日前正式提出进一步减少轿车及轻型商用卡车尾气排放物的“欧5”标准。如能顺利获欧盟部长会议和欧洲议会的批准,该标准最早将于2008年年中实施。

欧委会的新闻公报说,新标准规定,所有新型柴油车必须安装颗粒过滤网,重量超过2.5吨的多功能运动车和4轮

驱动汽车的尾气排放量将不再执行轻型商用卡车标准,而采取更严格限制。“欧5”标准中的柴油轿车颗粒物排放量比目前的“欧4”标准减少80%、氮氧化物减少20%,汽油轿车氮氧化物和碳氢化合物排放量各减少25%,面包车的颗粒物减少90%、氮氧化物减少20%。

为遏制汽车污染,欧盟2005年1月开始启用“欧4”尾气排放标准,要求各成员国修改有关立法,以税收政策惩罚超标车。欧委会建议,“欧5”标准正式生效后,欧盟将在3年内实现所有出厂汽车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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