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报载,11月末,沈阳某学院对本学期达不到学校规定成绩的78名学生做出了退学处理。这起沈阳高校中迄今为止最大规模的退学事件,引起社会强烈关注。一些家长提出质疑,学校这么做是否合适?学生成绩不达标,学校又该承担怎样的责任?在自主学习与学校监管背后,大学教育又存在着怎样的矛盾,成为学生被劝退的诱因?
大学扩招已经执行数年,全国院校扩招为的是提高国民素质,增加接受高等教育人群的比率。几年下来,比率确实是提高了,却又在教学质量上引起了一些争论。出现问题的校方正是把扩招当成了学生质量下降的原因,认为劝退者增多也在情理之中,但一些学校的实力、资源、发展跟不上扩招的速度是更根本的原因,一些普通院校这种情况更突出些。
部分学校为了扩招确实盖了分校,但分校远离市区,教师少有人愿意去,于是为了迎合教师的需求,将本该分到一周的课程,挤压到一日完成,以减少教师来回奔波的频率,老师们是省却了奔波之苦,学生却没得到应该得到的教学效果。一天上一门课,上得教师学生皆头晕;又将按照教学大纲该分开的实验,硬生生挤在一天完成,实验做得教师学生均眼花,如此教学,与填鸭何异,除了引起学生厌学之情外,何谈教学效果?
合理适量的学生劝退可以达到“宽进严出”的目的,但大规模的劝退却实在应当查查学校自身在教学、管理或者招生环节上的问题,切莫急于把所有的板子都打在学生们身上,这既显失公平,也让高校教育体制失去了及时纠偏与自新的契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