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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国家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的表率作用

2005-12-2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评论员 我有话说

近日,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召开精神文明建设经验交流会,从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战略角度,对加强国家机关自身改革,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政风建设,作出了重要部署。这次会议对新时期国家机关更好地开展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国家机关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整个国家制度有效运行的枢纽。在社会主义精

神文明建设中,国家机关具有组织指导和示范带头的作用。国家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是整个社会精神文明建设的先导,其效果如何关系到全社会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开展。近些年来,国家机关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转变工作作风,都取得了显著的成就。最近,中央和国家机关各单位开展的为困难群众尤其是灾区群众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充分体现了这种示范带头效应。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指出,五十多年来党执政的主要经验之一,就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加强国家机关的精神文明建设,根本目标就是通过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府机关,提高公务人员的整体素质,维护良好的机关工作秩序和工作环境,最终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加强国家机关的精神文明建设,对于端正国家机关的工作作风,提高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的素质,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总结多年经验,巩固已有成就,进一步推进国家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必将进一步密切国家机关与人民群众之间的鱼水之情,掀起全社会精神文明建设的新高潮。

国家机关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和政风建设,必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牢记“两个务必”,全面、深刻地领会党和国家工作的总体要求,坚决惩治腐败,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把精神文明建设与各项业务工作统筹考虑,协调推进,突出重点,抓出特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各级各部门国家机关必须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切实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纳入本单位本部门改革和发展的目标,列入工作议事日程,加大人力、财力、物力的投入,力争做到与行政业务工作齐头并进、互为促进。

国家机关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必须落实到人,贯彻到工作细节。公务员是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执行者。建设一支高效、廉洁、精干、党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既是国家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的目标所在,也是精神文明建设事业成功的重要保障。广大公务人员必须始终忠于职守,坚定政治信念,大力弘扬民主团结、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在每一个工作环节上严谨细致、认真负责,在每一件事情上勤勤恳恳、兢兢业业,自觉做到在标准上求高、措施上求严、工作上求实。

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和改进国家机关精神文明建设,要充分体现时代特点,注重探索内在规律,逐步建立、发展和巩固长效机制。我们坚信,只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脚踏实地,锐意进取,国家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一定能取得新的更大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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