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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一把手”走向规范化制度化

2005-12-30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袁祥 我有话说

如何有效监督党政“一把手”一直是反腐败斗争中的公认难题,也是反腐制度建设的重点,江苏省徐州市今年以来出台了一系列监督政策和措施,力图从源头上解决“一把手”腐败这个的难题。实践表明,徐州市构建的主体透明的监督体系和相互配套的监督网,从制度上有效防止了“一把手”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今年以来

,全市立案查处县处级“一把手”案件比去年同期下降33%。

今年6月22日,徐州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监督实施办法》,进一步促进对“一把手”监督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实施办法》从监督内容、监督办法和监督保障方面详细规范了对“一把手”的监督制度,规定“一把手”年初要作出廉政承诺,年中对照检查,年末组织考评考廉,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测评结果进行公示。

《实施办法》规定对配偶、共同生活子女的建、购房情况,个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办理情况,因私出境和在境外活动情况,配偶、子女投资参股办经济实体和出国 境 定居等重大事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若“一把手”因对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管理不严等给工作带来严重损失、造成恶劣影响,要引咎辞职。

今年8月28日,徐州市正式出台了《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审计内容包括“一把手”任期财政预算管理、使用情况,国有资产管理、使用及保值增值情况,重大投资决策和效益情况等,目的是分清“一把手”在重大经济活动和经济事项中的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以此监督领导干部的经济权力运作行为。

徐州市实施“阳光权力工程”不只在哪一个独立的方面进行,在最容易导致腐败的选拔干部中实行民主推荐,在重大建设项目决策中实行集体票决,这些举措大大减少包括“一把手”在内的众多官员以权谋私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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