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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科大推出撤销违纪学生处分制度

2006-01-0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通讯员晁永强 记者凌翔 我有话说
本报讯(通讯员晁永强记者凌翔)只要在一段时间内表现优秀,曾经的处分可以被撤销。青岛科技大学近日推出的撤销处分制,给那些曾受过处分的学生一个洗刷档案“污点”的机会,处分决定可以不再一背终身。

这个名为《关于撤销违纪学生纪律处分的有关规定》是青岛科技大学于本学期出台实施的。该

规定明确提出,凡因违纪(作弊除外)受到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的学生,自受到处分之日起满一年,思想品德表现好,遵纪守法,综合测评名次在班级前50%以内,且符合相关条件者,可撤销处分。据该校学生处副处长陈刚介绍,年轻人有时难免会犯一些错误,本着负责任的态度,学校应当给他们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激励这部分学生不要因处分而背压力,不要在受到处分后消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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