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初,中共中央颁布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
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实施纲要》抓住教育、制度、监督三个关键环节,提出有效反对和防止腐败的一系列措施和办法,表明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规律认识的深化
历史和现实一再表明,一个政党,如果不坚决反对和有效预防腐败,就有丧失执政地位的危险,最终走向自我毁灭。
腐败,同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性质格格不入。早在1926年8月,党中央就向全党发出《关于坚决清洗贪污腐化分子的通告》。从毛泽东提出“两个务必”、带领全党开展“三反”斗争,邓小平强调“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反对腐败”,江泽民号召全党“从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认识反腐倡廉的重大意义,到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继续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反腐倡廉、拒腐防变,如同一根红线贯穿于中国共产党85年的奋斗历程。
认识来源于实践,实践推动认识实现新的飞跃。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和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入,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第一次提出“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崭新命题。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进一步发展了十五大以来“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反腐倡廉方针,提出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抓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这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总结历史经验、科学判断形势基础上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反腐倡廉工作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更好地防治腐败的必由之路。
根据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的部署,2004年5月,中央纪委监察部启动《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起草工作。历经半年多的调研、起草、广泛征求意见和反复修改,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中央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中央政治局全体会议审议通过,2005年1月3日,《实施纲要》正式颁发。
《实施纲要》充分显示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中国共产党不可动摇的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坚强决心,系统总结了改革开放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鲜经验,集中反映了我们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的最新认识成果,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性文件。“上下交,则国泰”。想人民群众之所想,急人民群众之所急,为人民群众之所需,这是党的根本宗旨所决定的。人民群众信赖和依靠我们党,我们党相信和依靠人民群众,这是我们各项工作包括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胜利的根本保证。《实施纲要》一颁布,就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充分肯定,也引起了海内外舆论的高度关注。
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实施纲要》,成为2005年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从中央到地方,从沿海到内地,各地区各部门迅速行动――
印发《实施纲要》单行本、组织编写辅导读本、制作辅导光盘、印制宣传挂图、建立16个工作联系点……在学习、宣传的过程中,中央纪委领导多次强调,要从讲政治的全局出发,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抓好贯彻落实的各项工作。他们成立了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派人到一些地方和部门进行宣讲。全国范围的《实施纲要》知识竞答活动,吸引2313万名党员干部参加,其中省部级干部2057人。
理论中心组学习、专题研讨、辅导讲座、知识竞答、演讲比赛、文艺晚会……各地区各部门普遍成立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充分利用党报、党刊、广播、电视、网站等媒体和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各类活动,广泛宣传《实施纲要》。
实行任务分解,建立工作责任制,是推动《实施纲要》切实得到贯彻的重要举措。截至目前,129个省部级单位已经制定下发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中央纪委监察部制定了落实《实施纲要》2007年底前《工作要点》,把其中的68项任务,分解到23个牵头单位和31个协办单位。
责任落实、措施落实、人员落实、时间落实――各地区各部门及时分解任务,细化责任。北京市把77项任务落实到42个牵头部门和47个协办部门,天津市18个区(县)、13个直属委口全部出台了落实《具体意见》的具体办法。新闻出版总署把60项任务、79项各类制度分解到13个职能部门,国家工商总局等结合实际,制定了自己的2007年底前实施的《工作要点》。目前《实施纲要》确定的教育、制度、改革、监督和惩处的231项任务,已分解到中央和国家机关65个部委,落实工作的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已全部明确。
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证,监督是关键。《实施纲要》的贯彻落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成效,表明中央的战略方针、工作部署符合实际、切中要害,正在反腐倡廉的实践中展现出生机和活力
“要经过努力,建立起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建成完善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5年1月,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教育不扎实、制度不完善、监督不得力――这是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重要原因。《实施纲要》紧紧抓住这三个关键环节,对反腐倡廉教育、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和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作出一系列具体部署。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实施纲要》实施一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反对和防止腐败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取得新的明显成效。
――抓住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契机,重点对党员领导干部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权力观教育、党纪条规教育和优良传统教育。郑培民、牛玉儒、任长霞、宋鱼水、张云泉、杨业功、侯祥麟等一批先进典型的推出,在党员领导干部中产生震动。广大党员干部边学习、边评议、边整改,思想、作风得到新的提高……
――妇联组织开展“家庭助廉”教育,教育部门试点廉洁教育进学校,团中央部署青少年廉洁教育工作,报刊、杂志、电视、网站刊播反腐倡廉消息、专题和公益广告。一年来,全国新创廉政歌曲6.7万多首,举办反腐倡廉歌咏晚会2.4万多场,参加的党员干部群众达3700多万名。2万多场次反腐倡廉形势报告会在全国城乡次第展开,直接受教育的党员干部达566万人次……
――海南等开通廉政网站,贵州等开展警示教育,江西等主要领导上廉政党课……各地区各部门积极探索,努力把思想教育、纪律教育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结合起来,“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风尚正在全社会逐步形成……
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依靠制度惩治和预防腐败,是坚持依法执政、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也是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保证。一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各地区各部门把制度建设作为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根本途径,进一步建立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反腐倡廉进程相协调的制度体系,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制度改革稳步推进。
――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并批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中央纪委制定下发《关于纪委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规定(试行)》等规范性文件,起草《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实施意见》。公务员法的制定与施行,反洗钱法、行政强制法等法规的起草,将为规范权力运行、深化反腐倡廉提供强大的法制支撑。
――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入。中央组织部积极推进省部级领导班子配备改革,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交流工作的意见》,研究提出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初步意见。领导干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制度,正在全国范围广泛推行。
――司法体制改革继续推进。中央政法机关进一步完善审判公开和检务公开制度,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收回死刑核准权等多项改革取得明显进展。
――工程建设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制度进一步完善。财政、金融、投资体制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和代建制逐步实行。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深化。各级政府针对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和减少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政策指导,逐步建立审批方式、行为监控和责任追究制度。
――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进一步规范,形式不断丰富。各级政府、各部门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和完善政府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各种信息……
一年来,各类监督主体进一步加强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权力行使的监督,整体监督作用进一步显现,疏于监督、不愿监督、不敢监督、无法监督的状况逐步得到改变。国家审计署加强了对中央国家机关和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审计工作,进一步强化了人们对政府专门机关监督地位、作用的认识。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依纪依法查处的一件件腐败案件,更让人们增强了遏制腐败的信心。
――《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颁布实施,为加强党内监督提供了重要制度保证。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暂行规定、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的实施,使党内监督工作不断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的监督作用,全国政协出台有关强化民主监督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意见。包括新闻舆论在内的社会监督主体的监督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巡视工作力度不断加大。过去一年,中央对10个省区市、5家中央管理银行和2家资产管理公司开展巡视,各省区市对94个市(地)开展了巡视,并延伸到210个县(市、区)。中央纪委监察部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逐步完善,各省区市纪检监察机关实行了对双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派驻机构职能作用进一步发挥。
――行政监察效用进一步得到发挥。各级监察机关一年共受理涉及行政许可行为的投诉2万多件,追究责任2000多人。各级审计部门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切实规范财政资金管理。
――司法监督进一步增强。各级审判机关不断完善科学的审前程序和民事、行政再审制度,保障当事人的申诉权利。各级检察机关不断完善法律监督职能,加强对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的监督……
反腐败斗争,任重道远。惩治腐败,绝不放松。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积极应对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长期执政的挑战和考验,加快构筑惩治、预防腐败的科学体系
预防和惩治,构成反腐倡廉工作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两个重要环节。
按照《实施纲要》的要求,一年来,各地区各部门以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权力、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处各类腐败案件,对党员干部参与赌博和领导干部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取非法利益的现象进行专项整治,韩桂芝、田凤山、马德等一批腐败分子受到严惩。
坚决查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成为过去一年反腐倡廉工作重点。征收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进一步得到遏制。一年来,全国共查处7.8万多件假冒伪劣药品案件和5140起企业违法排污重点案件,查处并清退教育乱收费3亿多元,医务人员退还和上交回扣、“红包”以及各地查处这方面的问题涉及金额1亿多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从煤矿撤资5亿多元。
《实施纲要》在各地区各部门的贯彻落实,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注入新的活力,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信赖和支持。
尽管如此,反腐败面临的形势仍然不容乐观。虽然这些年来,查处案件总体上呈现出稳中有降的趋势,但腐败易发多发的势头还没有得到根本扭转。同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铺张浪费现象,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仍然比较突出,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仍然时有发生。
坚持不懈,才能巩固成果;稍有放松,势必功亏一篑。中央政治局去年底研究部署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时深刻指出:反腐倡廉任务仍然艰巨,全党同志务必保持清醒的头脑,要继续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抓紧落实《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实施纲要》提出,到2010年,建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再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建成完善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这是一项长期紧迫的任务,需要长期艰辛的努力。一年来,各地区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做了许多工作,但构建惩治、预防腐败体系这一历史课题,还仅仅只是开了一个头。”中央纪委一位负责同志说。
值得注意的是,《实施纲要》规划的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这一时期,正是我们加快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这既是一个黄金发展期,也是一个矛盾凸显期。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既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也面临严峻的挑战和考验。
正是着眼于这样的战略思考,9800余字的《实施纲要》对构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提出了一系列目标要求和步骤具体、操作性强的细致部署,仅反腐倡廉制度建设部分就提出了118项制度措施。
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党的十六大作出的战略部署。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的体系,必须与这一战略部署相适应,坚持用改革统领反腐败工作,把反腐败工作寓于各项重要改革之中。
经霜历雪梅犹艳,风舞霞映旗更红。《实施纲要》的颁布实施,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新的阶段。经过全党上下的不懈努力,历经风雨伟大成熟的中国共产党,一定能构筑起惩治、预防腐败的科学体系,以更加雄迈的英姿,团结带领各族人民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新华社北京1月4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