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支票,这一过去在国外电影中经常见到的支付方式,从上个世纪末开始陆续在我国各城市推出,成为继现金、信用卡后实现个人支付功能的第三种工具。
据了解,申领个人支票还是相当便利的。一般是银行受理申请后,对客户进行信用评估,评估标准为:有稳定的资产和收入,月薪不低于5000元,信用良好,当前无债务纠纷。通过银行信用评估后,申请人要在银行开户,个人存款须达到五万元以上,并且要保证银行存款额始终不低于一万元。最后,申请人要出具有效身份证件,在支票购买凭证上加盖预留银行的个人印章,交纳个人支票的工本费,即可获得支票。
目前个人支票分为两种,一种是个人现金支票,主要用于直接到银行支取现金;另一种是个人转账支票,更多地用于购物或其他消费。个人支票不允许透支。当使用者以透支的方式开具个人支票后,不仅将受到该张支票总金额5%的罚款,还将被取消个人支票使用资格。也就是说,如有一次信用不良记录,使用资格就随之消失。
然而,目前我国支票的使用仍以单位为主,个人支票的社会认知度较低,除少数大中城市有一定量的个人支票在使用外,部分居民甚至不知道可以办理个人支票业务,也没想过要使用个人支票。
据专家介绍,个人支票业务在我国难以普及的原因,主要是受阻于尚未健全的个人信用体系。我国有关规定要求,收款单位必须在确认支票有效并完成银行清算后才可以完成交易。这意味着消费者在交了支票后,还不能马上提货,须等商家确认钱款到账后方可拿到所购货品。这无疑大大影响了个人支票的使用。现实情况是,商家或个人在接受个人支票时,也往往因担心会有空头支票或假支票而拒绝收受。
个人支票操作上的另一个难题是,由于对客户支票签名的真伪辨认和审核难度较大,容易发生差错和支付风险,央行对个人支票使用的书写有严格的规定:如果书写有一点模糊或者印章有点不清晰,银行就可以拒付。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提出,将采取多方面措施,大力推广个人支票业务。包括将建立跨行政区域的票据交换中心,推动支票在全国范围内通用;同时还会积极研究影像交换技术在票据交换领域的使用,实现票据截留,缩短清算时间,让签名使用支票和即签即付成为可能。
从国外经验看,多元化的现代经济需要多种支付工具按市场需要和消费者需求共同发展。随着我国信用体系的逐步完善和居民消费观念的转变,个人支票业务发展前景广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