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结构亟须调整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经济实力不断增强,但从总体上看,产业结构不够合理,高投入、低产出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还没有得到转变,经济发展付出了很大的资源和环境代价。目前,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只占全世界的4%左右,但原煤、钢材、水泥的消耗量分别占全世界
产业结构不合理是我国资源消耗多、环境污染重和宏观经济运行不稳定的重要原因。产业结构不够合理主要表现在:一是产业发展不平衡。第三产业发展相对滞后,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例偏低。在第三产业内部,传统低层次服务业占有较大比重,而现代服务业占第三产业总增加值却不到30%。二是产业结构升级缓慢。第一产业经营规模有待提高;第二产业中的重复建设导致低水平过度竞争,产生大量无效供给;第三产业的一些重要领域进入壁垒高,市场竞争严重不足,生产率提升缓慢。三是产业科技含量不高。高技术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不突出,生产质量和水平较低,高附加值产品和服务较少。
近两年,针对部分行业盲目投资、低水平扩张的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及时提出了控制土地、信贷两个闸门,严格市场准入等一系列政策措施,这些行业的投资增幅明显回落。但是,由于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粗放、体制机制不完善,产能过剩的矛盾并没有解决,一些地方和企业还在继续上新项目;有些行业尽管目前产需基本平衡,但潜在的产能过剩不容忽视。
着力解决产能过剩问题
目前,我国共有11个行业出现或存在潜在产能过剩。钢铁、电解铝、铁合金、焦炭、电石、汽车、铜冶炼行业产能过剩问题突出;水泥、电力、煤炭、纺织行业也潜在着产能过剩的问题。
具体表现在,钢铁产业生产能力已经大于市场需求1.2亿吨,可是还有在建能力7000万吨、拟建能力8000万吨。电解铝行业产能已经高达1030万吨,闲置能力就有260万吨。铁合金行业现有生产能力2213万吨,企业开工率仅有40%左右。焦炭行业产能超出需求1亿吨,还有在建和拟建能力各3000万吨。电石行业现有生产能力1600万吨,有一半能力放空。汽车行业产能已经过剩200万辆,在建能力220万辆,正在酝酿和筹划的新上能力达800万辆。产能过剩带来的不良后果已日益显露。2005年10月末,钢材价格已经下滑到2003年末的水平,而且相当部分钢材产品价格已跌破成本。部分铁合金产品价格下降20%至30%。
与此同时,企业的效益大幅度下滑,亏损企业增加。钢铁行业2005年前10个月产成品库存增长49%,利润增幅仅11.2%,同比回落52.2个百分点。水泥行业利润同比下降60.6%。汽车行业实现利润同比下降36.7%,亏损企业亏损额增长86.2%。
从目前趋势看,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的后果还在进一步发展,如果不抓紧解决,任其发展下去,资源环境约束的矛盾就会明显加剧,结构不协调的矛盾就会更加突出,企业倒闭和职工失业就会显著增加,银行呆坏账就会进一步扩大。
据了解,加快产能过剩行业的结构调整,将是2006年中国经济工作中的一项重点。我国正在强化产能过剩行业市场供需信息的收集及预警机制。今后国家发改委每月都将对产能过剩行业的结构调整情况作出一个专门报告。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也酝酿每10天发布一次全国钢产量的信息。
先进制造业跻身调整重点
最近,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同时,国家发改委配套发布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规定,鼓励发展小排量经济型乘用车,限制别墅、高尔夫球场等房地产项目。
国家发改委产业政策司司长刘治介绍,产业结构调整八项重点是:一是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二是加强能源、交通、水利和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三是以振兴装备制造业为重点发展先进制造业,发挥其对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作用;四是加快发展高技术产业,进一步增强高技术产业对经济增长的带动作用;五是提高服务业比重,优化服务业结构,促进服务业全面快速发展;六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经济增长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七是优化产业组织结构,调整区域产业布局;八是实施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促进国内产业结构升级。
“发展先进制造业”的最新提法备受关注。《规定》提出,发展先进制造业,首先要振兴装备制造业,依托重点建设工程,提高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水平。重点要在高效清洁发电和输变电、大型石油化工、先进适用运输装备、高档数控机床、自动化控制、集成电路设备、先进动力装备、节能降耗装备等领域实现突破,提高研发设计、核心元器件配套、加工制造和系统集成的整体水平。
其次,着力调整原材料工业的产品结构、企业组织结构和产业布局,提高产品质量和技术含量。例如,支持发展冷轧薄板、冷轧硅钢片、高浓度磷肥、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乙烯、精细化工、高性能差别化纤维。促进炼油、乙烯、钢铁、水泥、造纸向基地化和大型化发展。加强铁、铜、铝等重要资源的地质勘查,增加资源地质储量,实行合理开采和综合利用。区别对待三类投资项目
刘治表示,此次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包括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三类1100多个目录,涉及农业、水利、煤炭、电力、交通、信息产业、钢铁、有色金属、石油化工、建材、机械、轻纺、服务业、环境和生态保护、资源节约及综合利用等20多个行业。其中,鼓励类539条,限制类190条,淘汰类399条。
《暂行规定》明确指出,对三类投资项目要区别对待。支持鼓励类投资项目发展,实施相关优惠政策,例如,继续免征进口自用设备的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禁止投资限制类的新建项目,严令投资管理部门不予审批、核准或备案,各金融机构不得发放贷款,土地管理等相关部门不得办理有关手续;对限制类项目的现有生产能力,允许企业在一定期限内改造升级。对淘汰类项目,除禁止投资以外,还要对现有存量进行限期淘汰。在淘汰期内,国家价格主管部门可提高供电价格。对国家明令淘汰的生产工艺技术、装备和产品,一律不得进口、转移、生产、销售、使用和采用;对不按期淘汰的企业,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责令其停产或予以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