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见死必救”是医院和政府责任

2006-01-0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刊编辑 我有话说

近日,来京找工作的37岁齐齐哈尔人王建民因无钱治病,死在了北京某医院急诊一楼男厕所门口,这里离医院抢救室还不到10米。济南时报发表评论指出,要根治医院见死不救现象,除了职业道德方面的教育之外,还有赖于法律规章方面的约束。而更重要的,根治医院见死不救现象还有赖于相关配套补偿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实际上

,保证每一个危重病人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得到救治,不仅是医院的责任,也是政府的责任。保证医院“见死必救”,需要政府切实履行起相关责任,制定出一套切实可行的配套补偿措施。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