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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宅保护:让古城文化“活”起来

2006-01-0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苏雁 我有话说

●允许和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购买或租用古民居

●文物法规定古建“谁使用、谁维修”不能动摇

●常熟翁同?故居小南园拍卖引发争议和思考

截至1月8日,原定在杭州拍卖的常熟市翁同?故居小南园仍没能如期拍出,但拍卖这

种名人故居保护的新方式却引起广泛关注。因为翁氏在中国清代历史上声名显赫,父亲翁心存曾官至宰相,儿子翁同?更是状元及第,两朝帝师,先后教过同治、光绪两位皇帝。对这种规格的故居进行拍卖,争议显然在情理之中。

小南园拍卖引争议

据了解,小南园建造于明代,四百多年前就几次易主,1950年,当时在香港工作的吴欣之为其父母亲休养购买此宅。1982年11月翁氏故居小南园被列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争议之声在拍卖公告一出便未停止。一种声音表示,名人故居拍卖反映出一个城市的文化保护在某些方面出了问题。常熟市民陆先生认为,常熟作为江苏省惟一一个县级历史文化名城,使紧紧连接在全国文物保护单位翁同?纪念馆主体上的翁氏故居沦落民间,这对名人故居来说绝不是理想之选。

而常熟市文化局一位主管文物的副局长告诉记者,小南园被冠以“翁同?故居小南园”的说法是错误的,小南园并非翁家建造,也是从别人手中购得,当时其所有权属于翁同?的父亲及其哥哥,与翁同?并没有关系,而且“翁同?幼时在小南园读书”的说法也是没有考证的。另外,小南园现为私人所有的文物保护单位,从法律上具备了拍卖的可能性。考虑到小南园地理位置的特殊性,政府有意收购以使翁同?纪念馆更为完整。有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相关部门在先期洽谈后因价格问题尚未能达成共识,但目前还在积极争取。文化局的副局长表示,若与政府谈不拢,小南园走“上市”之路,只要拥有人能承担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保护义务和责任,也是一条出路。

“上市”遭遇价格难题

常熟小南园的悬而未决使人联想起2005年3月31日苏州“葑湄草堂”在上海缓拍一事。

“葑湄草堂”是开发商所起的新名字,当地的叫法是“苏家老宅子”。就是这样一座古宅,原定在上海拍卖,之后又挂出了“暂缓拍卖”的牌子,时至今日仍“待字闺中”。与它同样命运的还有之前修复的袁学澜故居双塔影园,项目改造赢得了一片叫好声,但400万美元的标价却让有意者望而却步。

据介绍,古宅的交易价格,通常是由买卖双方根据搬迁和装修成本,结合地段和环境情况来商议的。

苏州市房管局公房管理处处长俞国祥为古宅开列了这样的成本价:仅仅是古民居解危,每平方米大致需要300元到500元;如果修复,每平方米需要的资金为2000元到3000元;而要彻底维修,必须将里面杂居的住户全部迁出,搬迁成本约为每平方米五六千元;加上和普通房产一样的土地费用等等,古宅成本已在每平方米1万元左右。

“但求所在”,古宅保护不能不走的一步

“事实上,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古建筑抢修保护,是近年来苏州持续不懈推进的一项工作。”苏州市文广局局长高福民告诉记者。

2500多年历史,9座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的园林,503个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控制保护古建筑250处,古建筑物790处,地面文物占江苏省的1/3――如何在城市化进程中保护这些解读古城历史的“密码”,成为苏州现代化发展中的一块心病。

早在10多年前,苏州市文管会为葑湄草堂、双塔影园等深宅大院挂上了“控制保护建筑”的牌子。“控保建筑”是苏州专为有一定价值却又不够文保单位建筑所设的头衔。这块牌子除了能令它们免遭被拆除的命运,背后没有任何具体的保护性措施来延缓它们衰亡的速度。“没有这些保留着古城遗传基因的建筑,苏州的历史就消失了。可它们比我老得还快!”已退休多年的原苏州市文物管理委员会主任、69岁的王仁宇感到伤心。

文物法中,对于古建筑有“谁使用,谁维修”的规定。然而,古民居住户大多为租住杂居,认为房子产权不属于自己,不愿花钱修缮。一位沧浪区房管所干部对记者说:“我们每个月只收住户十几块钱租金,修扇窗户都不够。”无奈之下,房管部门每年要筹集1000多万元抢修资金,前年一年修缮了20多处直管危房。要想把古民居彻底维修,必须将里面的住户全部迁出,这部分费用要比维修费用高出数倍。苏州文管会工程师王嘉明说,上世纪80年代修俞樾故居时花了100万元,其中80万元是用在搬迁上。全市控保单位,少了3个亿都修不下来。

“以国家保护为主,却不能单纯依靠政府投入,需要社会力量的大力参与;不求所有,但求所在”,负担与压力,使苏州人达成这样的共识。该市先后出台《苏州市古建筑保护条例》以及《苏州市古建筑抢修保护实施细则》。2005年春天,苏州市政府又印发了《苏州市市区依靠社会力量抢修保护直管公房古民居实施意见》。这些规定逐步明确:允许和鼓励海内外组织和个人购买或租用直管公房古民居,实行产权多元化、抢修保护社会化、运作市场化。这也为控保古建筑“上市”提供了政策依据。

市场不大,限制不少。苏州市文广局副局长陈嵘告诉记者,走向市场的古建筑,不能否认是一个商品。但正因为是古建筑,不是普通商品,不能像甩包袱,卖完算数。“我们也要‘挑剔’古宅的买主,一要喜爱古宅,二要有经济实力,能按照文物保护要求合理使用和维护古宅。”

让古宅“活”起来:保护者心中坚守的“梦”

据了解,苏州的控保建筑,已经有苏绣大家沈寿故居绣园、桃坞别院、宋仙洲巷15号张宅等好几处陆续悄悄完成交易,换了新主人。对于古宅的保护监管,高福民显得较为乐观。他拿出了粉红、宝蓝、米黄等几种颜色的不同类型古建筑保护责任书。按照苏州市有关规定,直管公房古民居出售或租赁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变更保护管理责任人,由市文物主管部门与受让人签订古建筑保护管理责任书。受让人

负责直管公房古民居转让后的抢修保护,抢修修复方案须经市文物主管等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然而,产权依然是个悬而未决的难题。由于翁同?故居小南园属私人所有,葑湄草堂的产权属公司所有,它们的上市并不存在太多产权纠葛。也因为这一点,小南园、葑湄草堂的公开拍卖即使顺利完成,仍然只是苏州古民居寻找出路的个案。一位苏州古建筑专家认为,即使是刚出台的《意见》,仍然没能根本解决其“怎么卖”的难题。而不能吸引社会力量加入这一部分古宅“主流”的抢修和保护,苏州古建筑窘迫衰朽的忧愁便依然难除。

古建筑的使用价值如何定位,这也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古宅的“命运”。在苏州,目前还是倾向于将修复后的古宅用于兴建博物馆、书画院等社会公益事业。这在苏州不乏成功的例子,2003年由苏州市房管部门维修后低价转让到文化部门的张家巷沈宅,建成苏州市评弹博物馆,与全晋会馆建成的昆曲博物馆毗邻,成为苏州戏曲一条街的核心;去年底,常熟修复了明代著名藏书楼脉望馆所在的赵用贤宅,并在此建立了“虞山派古琴艺术馆”,成为传承、保护和振兴虞山派古琴艺术的重要基地。

“苏州的情况我了解,他们的做法我支持。”中国古建筑保护专家、同济大学教授阮仪三说,“古建筑不同于古董,只有在使用中才能得到更好的保护”。他认为,古建筑的使用必须在政府控制和专家指导下进行,总之要让这些古建筑“活”起来。

图为翁同?故居门楼。高岳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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