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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生态文明的“断带”与合拢

2006-01-11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樊云芳 王晓樱 我有话说

●“达维”横扫海南,二百三十万人集体避难

●但海防林被“撕”开二百六十九公里断带

●海南生态环境优势闻名天下

图为套种了椰子树的海防林

海南,我国南海中最大的一个海岛,生态环境优势闻名天下。全岛海岸线长1528公里,其中宜种海防林的有1060公里。

海南的海防林是名副其实的“绿色长城”。有关生态专家这样评价:“海防林形成了一道屏障,根据研究,密集的海防林带可降低风速75%-80%。”

走可持续、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之路――这是海防林带的无声启示。

对“狼来了”的警告有人理会,有人不理会。2005年10月26日,“狼”,真的来了……

2005年3月,海南省林业局在摸底调查时,发现全省海防林基干林带多处被撕开,形成断带达269公里,占宜林海岸长度25.4%。

另据资料显示,近50年海南失去了60%以上的红树林:从当时的约1万余公顷,减少到了目前的3900多公顷。

采沙活动严重毁损了海防林

被严重破坏的还有弥足珍贵的珊瑚礁。专家经过用计算机模拟测试,三亚保护区内珊瑚礁要想恢复到20世纪60年代前的水平,还需要60年至100年的时间。

珊瑚礁,红树林,海防林――被海洋学家称为保护海岸的三道不可或缺的防线。海南是中国最主要的“台风走廊”之一,每年影响海南的台风约8-9次,一旦失去这些“海岸卫士”的庇护,后果可想而知。

2003年3月,刘瑞玉院士看到海防林被毁痛心疾首,一针见血地指出:“毁掉生态屏障,就是毁掉海南的生命线!连生存环境都保护不了,怎么谈得上可持续发展?”

2005年5月,在全国海防林工作会议上,海南省林业局局长朱选成坦言:“印度洋海啸之前,我们对海防林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足,认识落后于形势,行动落后于实际,没有处理好保护与开发的关系。”

但对于一次次警告,总是有人理会,有人不理会。恰好老天爷帮忙,它让海南在近30年间一次次躲过了特大台风的正面袭击,2004年更是50年一遇的“空台年”――于是,台风这匹“狼”在很多人心目中似乎越来越遥远。

但突然,“狼”来了,“狼”真的来了。这一天,是2005年10月26日。

房塌,树倒,路毁,230万人集体避难

“达维”横扫海南,其中心附近最大风速达55米秒,为1973年以来最强烈的一次台风。房塌,树倒,路毁,因海水倒灌,230万人集体避难――这个数字,占海南总人口的近13%。

有目共睹,海南党委、政府与人民,在抗击“达维”中的表现可歌可泣。但“达维”过后,还是留下了一串冰冷的数字:全省630万人受灾,房屋倒塌3万多间,农作物受灾面积达77万公顷,其中80%的橡胶和90%的香蕉被毁。算下来,全省直接经济损失高达116.46亿元――几乎相当于2004年海南省全年的财政收入!

2005年11月22日,在“达维”过去1个月后,我国南方8省的50多位热带农业专家相聚海口,对台风带来的惨重损失进行理性的反思。专家们认为,像“达维”这样的特大台风非人力所能抗拒,但“达维”凸现了我国热带作物生产上的种种缺失――其中生态屏障体系脆弱,不能有效减弱“达维”的肆虐――这个观点不约而同地出现在每一位专家的发言中。

治理―破坏―再治理―再破坏的怪圈

为防风固沙,海南从1956年起就打响了营造海防林的人民战争。从新中国建立之初的“零”起步,到筑起1000多公里的绿色长城,这中间经过了几十年的努力,成就可圈可点。

然而,在艰苦营造的同时,人为破坏也从未停止。纵观历史,海南海防林遭受过4次灾难性的破坏:一是60年代围海造田,毁坏红树林及海防林达8万亩;二是80年代采钛矿,东线有近3万亩海防林遭破坏;三是90年代初期的房地产热,沿海市县纷纷设立开发区,导致90公里长、4.7万亩海防林被毁殆尽;四是90年代中期兴起的海水养殖业,侵占、毁坏海防林31公里、面积3万多亩。

海防林为何一再被破坏?一句话:经济利益驱使。农民急于脱贫,什么来钱快干什么;开矿者与房地产开发商求一夜暴富,“开发”变成了赤裸裸的掠夺;而当地政府“两难”,既想发展经济,又想禁止砍伐,左顾右盼,措施不力。

为有效地保护海防林,1994年,国务院将最高潮位线以上200米地带划作特殊保护林带,规定任何人不得砍伐和占用。而海南省也曾多次开展大规模的专项治理。在1999至2001年3年时间内,中央和省又增投了造林资金4174万元。

一边是国家和地方花力气治理,一边却是破坏海防林现象有增无减。海南省海防林建设就一直徘徊在“治理―破坏―再治理―再破坏”的怪圈中。

具有远见卓识者不乏其人,请看昌江县――

记者在昌江县,看到连片的木麻黄(一种耐碱耐旱、生长迅速的沙滩树种)已将绵长的海岸线变成了郁郁葱葱的绿洲。

拥有52公里海岸线的昌江县位于海南岛西南部,一年中有8个月刮干热风,水资源奇缺,解放前沿海地区全是荒山、荒滩,群众生活极其贫困。从60年代初到1995年,经过艰苦卓绝的努力,沿海的固定沙地都种上了海防林,但就昌化角一带的流动沙地上,群众连续造林12次均告失败。

1996-1997两年,在其他一些市县毁林养虾的同时,昌江县却打响了治沙造林攻坚战。在省林科所技术人员指导下先种野菠萝固沙、再造林,成片规划,分块治理,力求造一片活一片,逐步消灭流沙。

眼下,恢复269公里海防林断带困难何在

面对“达维”的重创,人们痛定思痛,重新审视自己短视行为的愚昧,重新认识海防林的价值,科学发展观更加深入人心。不管有多难,海防林断带要恢复!难在何处?省林业局局长朱选成分析――

海南海防林地75%为集体所有,其经营方式主要有3种:一是国家投资,群众造林,但利益分配不明确;二是动员广大群众造林,但林木无人管护;三是承包给群众造林,但林木不能及时兑现采伐。

这样导致种植与管护关系不清,开发与保护关系不清,投入和产出关系不清,“责、权、利”不统一,群众造林没有积极性。

再加上沿海地区风沙大,自然条件恶劣,造林成活率低,周期长,造林资金投入严重不足――建设一亩高标准、高质量的海防林,需要投资500元左右,但国家每亩仅投入100元――在造林收益没有保障的情况下,哪家企业、集体,哪个农户,敢投资营造海防林呢?

另有省海洋与渔业厅反映,目前,海南省对海岸线的开发条块分割、“政出多门”――这也造成了海防林建设上的重大缺失。

很明显,假如没有一系列明确且切实可行的政策、法规出台,没有国家和政府以铁的意志对之加以贯彻落实,没有源源不断足够的投入,没有对全省海岸线一个科学的、长远的开发规划――不仅这269公里的断带难以修复,就连现存的海防林都保不住――这决不是危言耸听!

立法保护科技造林――海南政府和人民在反思中行动

尽快将《海南省沿海防护林管理办法》由政府规章提升为地方法规,同时建议全国人大尽快立法,明确200米内的海防林地不得规划为建设用地,为依法治林提供法制保障――这是朱选成在全国海防林工作会上提的建议。

从“建议”到“法规”再到“执行”,必定有个过程。但这个过程不能等待,只能是边议边干。从文昌市冯坡镇一些亡羊补牢的举措,人们看到了重造海防林的希望:从2004年开始,冯坡发动一些经营者来这里种西瓜,不收地租,但前提是经营者必须推平那些违规采矿、破坏严重的钛矿地种瓜;再在瓜地里套种木麻黄,用“瓜林套种”偿还生态欠账。现在,“瓜林套种”已经成了该镇一道新的风景。专家预测,五六年后,那一片片木麻黄就可以阻挡风沙了。

文昌市从1998年起推广在海防林中套种椰子树。现在长达206公里的海岸线上,套种椰子的海防林达86公里,面积5.2万亩,2004年椰果及加工产值达1.2亿元。东郊镇农民发展林下养鸡,年饲文昌鸡15万只,销售收入达300万元。上述做法为海南建设“生态经济型”海防林体系,摸索了可贵的经验。

作为中国唯一的热带大海岛,海南的海岸线是不可复制的稀缺资源。人们在享受和开发这个美丽海岛的同时,切记要像保护自己眼珠一样保护好她的生态系统,否则就是在自我毁灭。

这是“达维”发出的清晰而现实的警示!

背景

■海防林属于生态公益林。《森林法》等法律法规对海防林的保护有明确规定,禁止毁林开垦和毁林采石、采沙、采土以及其他毁林行为。在沿海沙岸地带,从适宜种树的地方起200米属于国家特殊保护林带,禁止采石、采沙、采矿、采伐和毁林,沿海国家特殊保护林带内的林地不得占用、征用。2003年8月1日起实施的《海南省林地管理条例》规定,属于生态公益林压占沙矿资源的,原则上不得参与拍卖出让采矿。

■中央对森林保护有一系列严厉的措施。国务院1998年8月5日发布通知,要求立即停止一切毁林开垦行为,凡是在国家规定的乔木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竹林地、未成林造林地和采伐迹地、火烧迹地、苗圃用地、国家规划的其他宜林地上进行的开垦活动,不论以何种名义、何种方式,不论哪级地方政府和部门批准的,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必须立即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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