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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点摘编

2006-01-17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经济法学发展的突出问题

近些年,中国经济法学得到了很大发展,但是也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为此,《政法论坛》2005年第6期发表了一组文章,从不同角度对经济法学进行了反思。李曙光指出,经济法基础理论研究长期致力于构建所谓经济法学科体系,

探求与民商法、行政法不同的所谓经济法特有的范畴、方法和原则,以图证明经济法的独立性的研究路径是错误的,我们应把研究重点放在具体的法律问题和法律规则上来。就改革方向而言,经济法研究将是从“高管制度经济法”到“中管制度经济法”,最后到“低管制度经济法”演变的过程。岳彩申认为,经济法学的科学性、实践性以及在此基础上所形成的学科地位,从根本上讲都取决于其理论的解释力,但是,目前研究现状中,研究范式的混乱、理论框架不清晰、缺乏构建理论体系的方法与工具以及理论方法与技术的分离这四个因素削弱了经济法理论的解释力。中国经济法学提高理论解释力的基本路径在于:在吸收各范式优点的基础上,对经济法研究范式和理论进行多元整合,建立一种能够整合各种研究范式和理论流派优势的多元统一理论。邱本则指出,中国的经济法学在演进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危及经济法发展的倾向,经济法具有突出的国别性和本土化特性,因此经济法研究应立足本国,自主创新,中国的本土资源能够促成中国经济法(学)自主发展。

如何衡量精神生活质量

廖小琴在《学术交流》2005年第12期撰文指出,提高精神生活质量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作为精神生活质量,它表示的是精神生活满足个人精神需要的客观程度以及个人对这种满足状况的主观感受。因此,衡量精神生活质量,需要以主客观指标相结合的原则、相对性与动态性相结合的原则、简明实用的原则为指导,采取精神生活特性、精神生活需求、精神发展程度和精神感受作为衡量指标。在衡量时,需要密切联系一定社会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和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同时,也要注意指标使用中的权重问题。

中外现代化比较研究的新趋向

田毅鹏在《学习与探索》2005年第6期撰文认为,20世纪八九十年代以降,以世纪交替、人类文明走向全球化和西方后现代思潮的兴起为背景,战后以来勃兴的比较现代化研究出现了新的热潮。中外现代化比较研究尤其成为其中的热点。一些研究者从新的研究视角出发,陆续推出了一些分量厚重的研究成果,表现出宏大的研究视野和新的比较研究价值取向,使中外现代化比较研究呈现出一些值得注意的新的发展趋向。表现在:比较现代化研究“参照系”选择的前提批判、比较研究单位的多元选择、比较研究时段的前移以及比较研究路向的转变等。

男孩偏好的再考察

王文卿、潘绥铭在《社会学研究》2005年第6期撰文认为,国内已有的对农民生育行为的研究在个体与结构或者微现与宏观之间存在着明显的断裂。布迪厄明确反对机械论的结构主义和目的论的个人主义,反对在结构与能动、系统与行动者、集合体与个人之间进行二者择一。正是由于这个原因,该文选择布迪厄的实践社会学理论作为指导经验研究的框架。研究发现,尽管在过去的百年左右中国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部分地区的农民所经历的社会轨迹并没有发生多大的变化。由于可能性空间的限制,农民对男孩的偏好依然顽强地存留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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