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首批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
据了解,1998年,中央文明办、建设部、国家旅游局联合开展了创建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活动。这是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活动开展8年来,首次表彰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和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工作先进单位。
8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各地各景区紧紧围绕“文明开发、文明经营、文明服务、文明管理”的要求,按照“环境整洁优美、基础设施齐全、服务热情周到、经营文明守法、安全保障得力、治安秩序优良、资源保护完好、管理严格规范”的标准,深入开展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活动,取得了丰硕成果。各景区景点的环境明显改善、设施逐步完善,管理不断加强,服务水平日益提高,极大促进了我国风景名胜资源的保护和旅游事业的健康发展。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现代化建设的新阶段,旅游业发展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大好机遇。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对景区的环境、治安、管理、服务、安全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加强景区文明建设显得尤为重要。与会代表一致表示,要以这次评选表彰为契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实现景区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上下功夫;坚持面向游客、服务群众,在办好事、办实事上下功夫;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在提高素质、树立形象上下功夫;着力改进创新,在提升景区吸引力和影响力上下功夫。
中宣部常务副部长、中央文明办主任吉炳轩到会并发表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