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田玉玺近日在北京市法院执行工作情况通报会上表示,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对拖欠物业费的业主强制执行的做法已被叫停。
谭雄伟在中国青年报上发表评论指出,在各国的行政强制法中都规定了“适当原则”,即选择适当的行政强制方式,最小限度损害当事人权益。这一原则同样适用于法
院的强制执行。然而,在“堵被窝”式强制执行中我们看到,当查封、扣押、冻结、要求被执行人缴纳迟延履行、罚款等措施并没有实行的情况下,法院就准备好了57份拘留决定书,并在执行中拘留了16人,用抓捕犯罪嫌疑人的方式来对弱势的业主进行民事执行工作。这些做法显然违反了“适当原则”。因此,法院对拖欠物业费的业主进行“堵被窝”式的强制执行方式,本身就涉嫌滥用司法权。所以北京市叫停“堵被窝”式强制执行,是回归法治道路之举,值得称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