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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机关将清理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

2006-01-24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何平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月23日电记者何平从国家工商总局获悉,全国工商机关将集中开展为期近半年的依法清理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工作。

据了解,此次清理规范范围为所有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下三方面内容:一是食品经营主体的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照是否齐全,检查是否存在有证

无照、有照无证或无证无照等问题。二是证照是否有效。三是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实际状况是否与登记注册事项一致。主要检查食品经营主体实际使用名称与登记注册名称、实际经营范围与登记注册的经营范围、实际经营场所与登记注册的住所、以及其他经营状况与登记事项是否一致,有无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等违法违规行为。

清理规范工作将由各级登记注册机关分别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食品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有效性依法进行审核、清理和规范,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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