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教育收费公正、公平和公开,烟台师范学院建立健全了五项教育收费制度,形成了科学合理的收费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合法合规,多年来没有发生一起乱收费现象。赢得了学生、学生家长和社会的广泛赞誉。
烟台师范学院现有在校生22000多人。该校在大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同时,
一是层层建立了收费工作责任制。在“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下,该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了收费工作责任制,明确规定了院长、各院系行政负责人、各处室办负责人等各级领导在教育收费工作中的责任,并实行责任追究制。
二是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和“票款分离”制。学校按照上级有关政策,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做到不擅立收费项目、不私自提高收费标准、不扩大收费范围、不跨学年收费,并对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和“票款分离”制度。
三是全面落实收费公示制。凡是学校面向学生的收费,该校都按国家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获得批准后,通过公示栏和招生简章等形式,向校内外详细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以及贫困生资助政策等内容,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每年新生入学前,学校都要向所有新生家长寄发“收费明白信”,详细介绍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交费流程,做到学校清清楚楚收费,学生、家长明明白白交费。
四是推行银行代扣代缴制。为方便学生及家长缴费,提高收费工作效率,从2002年起,该校就结合银行代收业务的发展,对传统的收费管理工作进行了改革,采用委托合作银行代扣代缴收取方式进行缴费,新生只需在当地把钱款存入银行卡或存折,报到时学校将收据发给学生核实,避免了新生入学时排队缴费费时、失窃等现象,深受学生、家长的欢迎。
五是实行监督检查制。为有效杜绝违规收费现象和行为。该校不仅成立了由监察审计、学生管理、财务等部门组成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而且还聘请了32名师生作为义务监督员,对全校的收费工作进行监督。对违反规定的乱收费、未按规定公示的收费或者公示内容与政策不符的收费,该校规定,凡有举报,一经核实,立即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