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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限餐:倡导“做事的文化”

2006-01-2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夏斐 通讯员 武纪宣 我有话说


“限餐令”出台后,一些机关单位的食堂又热闹起来,图为洪山区机关食堂。本报通讯员武纪宣摄

新春之际,又到应酬高峰。华中大城市武汉,“限餐

令”成为整治公款吃喝的雷霆手段。

2005年11月8日,中共武汉市委、市政府发出《关于规范公款接待用餐的有关规定》的通知,两个多月过去了,春节将至,效果如何?能不能坚持?一个文明的规范、一种“做事的文化”能否就此形成?本报驻湖北记者开始了采访。

小卡片上的“六条限令”

从2005年11月8日起,武汉市副处级以上干部,都领到了一张小卡片。卡片的一面印着武汉市关于规范公款接待用餐的“六条限令”;另一面在庄严的国徽下面印着“违规”的处理措施。

记者注意到,这六条“限餐令”并不长,文字也很通俗。为了更好地记住,?口区的区委书记李传德把它编成了顺口溜,“同城不吃饭,远郊进食堂,中午不饮酒,副处必遵守,招商作例外,违者受惩处。”

记者看了看卡片,发现还有两个内容:“待客要礼貌,私请不报销。”

其实,这张小卡片,是一种温情的提示。这是市纪委发的“警示牌”、“拒请牌”、“拒酒牌”。记者注意到:全市各单位普遍在本单位办公楼道、大厅设置宣传栏、宣传墙报或在电子大屏幕上将《规定》和政策解答广为宣传,督促人们自觉维护、执行“六条限令”。近日,洪山区将“六条禁令”与中央提出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五不许”规定一起制成若干张精美的廉政书签,发到全区机关干部手中。

内外有别:严于律己宽以待客

“限餐令”是如何出台的?

其实,“限餐令”的出台有一个很长的过程,并不是一时兴起,而是倡导一种“做事的文化”的结果。

抓吃喝问题,到底是不是小题大作?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卢国祥的认识是:这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效途径。武汉作为一个老工业城市,在体制转轨的过程中,有相当一部分群众面临着下岗失业的危险,生活十分困难。而少数干部忘记了自己人民公仆的身份,利用公款奢侈浪费、大吃大喝。群众对此是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如果不及时对公务接待行为进行规范,就很容易诱发新的不稳定因素,给社会和谐与稳定带来严重影响。这就要求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并坚决纠正公款吃喝这一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维护公平正义,促进党群干群以及社会各方面关系的和谐。

而且,奢侈浪费、大吃大喝是与建设节约型社会背道而驰的,公款大吃大喝,加重了财政负担,加大了行政成本。据不完全统计,武汉市13个区的区直党政机关2002年至2004年公务接待费开支一直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

2005年6月28日,新任市委书记苗圩在一次会议上提出:要在全市党政机关倡导做事的文化,而不是做官的文化。除了认真执行中央提出的治理收受红包等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的同时,要求武汉市纪委结合当地干部队伍中存在的问题“约法三章”,制止庸俗的拉关系、跑路子、大吃大喝等歪风。

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相关部门先后召开了60多个座谈会,征求了100多个单位480多人的意见。在起草《关于规范公款接待用餐的有关规定》的过程中,从酝酿、讨论到正式出台,历时105天。

据介绍,光是文件的标题就改了三次。

身体力行上下联动不搞“一阵风”

2005年11月10日,武汉全市召开规范公款接待用餐工作会议,会上市委书记郑重表态:“市委常委一班人一定以身作则,严格执行《规定》,决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在本市从事公务活动,回本单位就餐,确实赶不回来的,在接待单位食堂、内部招待所吃工作餐;除外事活动、重大庆典外,中餐决不饮酒。请大家监督我们。”

同时,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纪委在《长江日报》刊登了落实《规定》的公开承诺。市纪委还对各区和100多家市直单位进行了检查督导,及时释疑解惑,督促落实。

今年元月3日,记者随市长李宪生到黄陂区武湖农场调研新农村建设,在中午12时45分到武湖农场食堂就餐时,记者注意到,当地接待市长也只上了几个土菜加火锅,大家也只喝牛奶,没有喝酒。

“一阵风”还是坚持到底?

16个市区两级巡视督查组和3个市直战线督查组迅速组建。他们深入到各基层单位,采取“听、看、查、讲”的方式,对管辖的范围开展了至少一次以上的拉网式督查,及时总结宣传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好典型,对各级领导和机关干部宣读政策,打好预防针。有的还到经营性酒店进行了暗访,如新洲区出动410人次,督查单位210家次,督查经营性酒店、餐馆440家次;市法院每天中午派出督查车深入全市经营性酒店,对法院干警执行《规定》情况进行检查。

令行禁止贵在坚持决不“作秀”

作秀还是认真?

2005年11月11日,全市规范公款接待用餐工作会议召开的第二天,市纪委就接到17位市民打进的电话,此后又陆续有市民打进电话表示支持。不少干部也认为此举对自己是一种解脱,有利于身体健康和家庭和睦,他们真心实意支持此项工作。

有的认为《规定》出台得太晚了,早就应该搞了,希望这项工作不只是停留在口头上,应落实在行动上。11月28日,一位退休老干部向市委写信,对市委“六条限令”表示衷心拥护。他在信中说:“六条限令”严管公款吃喝,市委抓了一件得民心、得党心的实事。他说,关于公款吃请招待问题,多年前党中央三令五申,实行“四菜一汤”,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基层公款吃喝之风刹不住,与下岗职工靠吃低保维持生计形成反差,不利于构建和谐社会。

不少市外干部群众给市委书记苗圩写信,认为对“嘴巴上的腐败”到了该抓的时候了。苗圩在一位外地同志称赞此事的来信上批示:“有老百姓的支持,我们一定要把这件事抓下去”。

部分群众担心落实《规定》是“一阵风”。一些群众认为,出台《规定》很好,但许多干部对一些不正之风的整治只停留在口头上,没有落实在行动上,类似的文件年年出就不好了。还有人认为这是“作秀”。

事实是:《规定》执行两个多月来,从已上报的有关单位的统计来看,各单位招待费下降了三至九成。

如今,武汉市各机关出现了“三多三少”现象:中午在单位食堂就餐的多了,在外就餐的少了;下午正常上班的多了,迟迟看不到人的现象少了;晚上回家吃饭的多了,在外应酬的少了。

链接

武汉市关于规范公款接待用餐的有关规定:

■第一条在本市以内从事公务活动,原则上不得安排和接受招待用餐;到远城区或全天在外工作以及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回单位就餐的,可在接待单位的食堂、内部招待所用工作餐,不得在经营性酒店用餐。

■第二条在本市范围内,禁止上下级之间,部门、单位之间借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吃请。

■第三条禁止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第四条在各类培训机构学习期间,不得用公款互相吃请。

■第五条除接待外宾、外商、港澳台同胞、本市以外客人,以及重要节日庆典活动外,工作日午间不得饮酒。

■第六条禁止报销招待同学、同乡、战友及其他应由个人支付的餐费。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吴宏耀为治理公款吃喝支招:

■要改变现行的接待制度和财务报销制度,坚持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给接待标准定个“死杠杠”。另外,培养一种良好的接待习惯,杜绝陪吃陪喝行为,减少吃喝开支,相关支出如果不符合规定,一律不得报销。

■规范职务行为,堵塞职务消费中的诸多漏洞。

■加强招待费用公示制度,有利于群众监督。

■从防范着手,加强监管,完善财务审批制度,强化政风党纪监督,遏制吃喝浪费现象的加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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