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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袋里放个鸡蛋”的隐衷

2006-01-30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路国春 王明波 我有话说

去年12月7日《光明日报》发表了署名文章《从“衣袋里放个鸡蛋”说起》,文章批评了某学校让学生衣袋里放个鸡蛋,以便使学生走路不蹦不跑的做法,认为这扼制了孩子健康成长。同时,该文也对“下课时不准乱跑”的规定进行了批评。

作为一线教师,笔者十分清楚这种做法扼杀了学生天性,不利于学生的身心健康与成长。

但同时必须指出的是,该校想出这样的办法,初衷恐怕不是什么“促使孩子养成说话不叫喊,走路不蹦跑的良好文明习惯”,而是为了防止校园意外伤害事故,不得已采取的措施。至于“下课不准乱跑”恐怕也是从防止安全事故出发的。

中小学生正处于活泼好动的年龄,跑跳打闹本是他们的天性,但随之而来的问题是 出现了意外伤害怎么办 家长惯常的做法是把学校推上被告席,而法院则一般会判学校有过错,承担巨额赔偿。即便学校胜诉,法院也常从“人道主义”角度考虑,让学校负担一定的赔偿;就算丝毫不用赔,学校也会因这类诉讼弄得焦头烂额,疲于奔命。至于学校社会形象和声誉等隐形损失,就更是难以估量。由此,就不难理解,学校为什么通常要以“不出事”为最高选择了。

本来,教育部曾就学校责任问题出台了《中小学生意外伤害处理办法》,但教育部的部门规章尚不具备法律效力,法院在审理时只起参考作用,不能有效保护学校的正当权益。曾有个极端的例子,有个小学生在发作业本时抛向远处的同学,恰好击伤该生的眼角膜。这本来纯属一起意外事故,但法院却认为,“学校的教育管理有明显疏漏”,因而必须“承担完全责任”。

其实,容易出现伤害事故的不止课间,还有体育课。现在,许多学校上至领导,下到体育教师,都对体育课担惊受怕,一些比较激烈的体育运动项目基本不敢开展。初中生还跳着小学生用的山羊,只敢让学生传球、投篮,不敢让学生真正打篮球……自然,如此限制,最终受害的是学生。

校内活动尚且如此,校外活动更是没有几个学校敢开展了。尽管新课程强调充分利用校内和校外课程资源,但谁能保证外出活动不出任何安全事故 “专家”和媒体可以指责学校因噎废食,但学校除了“废食”的保守选择之外,好像也找不出可以两全其美的办法。

当前,许多学校场地有限,过于拥挤。例如,笔者所在学校是一个拥有44个教学班的大校,二百多名教职工和近三千名学生集中在一个建筑面积仅有8600平方米的大楼里,下课时学生的拥挤程度可想而知。如果学生追逐打闹发生拥挤踩踏事故,造成学生伤害,法院能判定学校无管理过错吗 即便法院判学校无过错,即便家长不到学校闹,学校和教师面对自己的受伤害学生,又怎么会心安

当然,学校的很多限制措施有不妥之处,作为教育机构,学校比一般人更清楚孩子的天性,也更清楚怎样做才能让学生健康成长。但面对现实,学校也有自己的无奈,光是指责学校缺乏先进教育理念,显然于事无补。我们的社会也应当给学校创设一个良好的教育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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