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八起案件分别为:
――西安
――华南理工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超标准向2002级计算机、电子商务等专业学生收取学费。计算机专业每生四年应收29500元,实收34000元,共向207名学生多收学费93万元;电子商务专业每生四年应收28000元,实收34000元,共向209名学生多收取学费125万元。以上两项共向学生多收取学费218万元。
――南京审计学院在2004-2005年共招收209名专升本学生,每生每年应收4600元,实收8500元,每生多收3900元。在2004年招生过程中,违反国家规定以每生3-5万元的标准直接收取19名学生赞助款。两项共计164万元。
――河南师范大学自立项目强制向住宿学生收取洗涤费。2004年-2005年以每生40元的标准,向14696名学生收取洗涤费117万元。
――江西省南昌市第一中学违反国家义务教育阶段全面实行“一费制”收费政策规定,2005年在向每名初一新生收取规定的杂费外,又擅自按每生4200元的标准(每学期700元),向402名学生一次性收取英语教学实验费168万元。
――辽宁省沈阳市第二中学2005年以每生每三年30000元的标准,超“三限”招收学生120人,共多收360万元。
――山西省太原市第五中学在2004、2005年招生过程中以每生3万元的标准,多招收113名“三限生”,共多收费用339万元。
――浙江省奉化中学在公办学校设立“校中校”,2005年按照民办学校的学费标准,招收学生869名,初中每生每学期收费2000-4700元、高中每生每学期收费6000元,两年合计多收345万元。
国家发改委有关人士指出,这八起乱收费行为,严重违反了国家教育收费政策,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其做法是极其错误的,有关问题正在处理之中。2006年,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教育收费的检查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教育乱收费行为,均可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向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投诉和举报,价格主管部门将坚决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