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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

2006-02-05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快城镇化进程”,“逐步提高城镇化水平”。这是在科学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对我国经济发展阶段的准确判断。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城镇化水平逐步提高,城镇规模和数量不断增加,城市建设取得了显著成就。1978年至2002年,中国城镇化水平由17.92%提高到39.1%,提高了21.

18个百分点,年均增长0.88个百分点,是前31年中国城镇化速度的3倍多,是世界同期城镇化平均速度的两倍多。我国城镇化发展进入了全面加速的阶段。到2002年底,中国设市城市达到660个,建制镇2.06万个,城镇总人口达到5.02亿人。胡锦涛同志强调,城镇化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工业化、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我国正处在城镇化发展的关键时期。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逐步提高城镇化水平,对于扩大内需、推动国民经济增长,对于优化城乡经济结构、促进国民经济良性循环和社会协调发展,都具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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