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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禁后更应文明安全燃放鞭炮

2006-02-0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任维东 我有话说

编辑同志:

狗年除夕,鞭炮声此起彼伏,五彩烟花布满夜空,北京、南宁、昆明等全国上百个城市解除禁令,允许按规定、有限制地燃放鞭炮,这着实给今年春节带来了浓厚的年味和喜庆,让全国各地的百姓痛痛快快地过了一把“放炮”瘾。

从记者目前了解到的情况看,由于各地政府事先

做了较充分的准备工作、采取了诸多防范措施,鞭炮解禁后总体情况是好的,但也暴露出了一些不容乐观、不容忽视的问题。这其中最需要引起重视的便是:燃放鞭炮仍然引发了一系列伤人、火灾事故和持续不断的噪声扰民。春节大假刚过两天,昆明市就有约40人被鞭炮炸伤了眼睛,受伤者多是青少年,其中最小的才8岁;南宁市一人被炸掉了4根手指头;北京市虽然未发生大的鞭炮伤人事故,但引发的火灾次数比往年同期却有所增加。

此外,让人感到遗憾的是,尽管各地解禁后都划分了明确的燃放范围,但不少人依然我行我素,并没有依法按规定燃放。昆明市政府今年不仅对烟花销售点进行了严格控制,而且明文规定:主城核心区仍为禁放区,二环路以外区域实行限制开禁。但从年前开始至今,不仅主城区时有鞭炮声响起,还经常有人在居民小区内、自家的阳台上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更恼人的是,许多人只顾自己高兴,想什么时候放就什么时候放,从夜里12点到天亮一直有人在任意燃放鞭炮。住在昆明市城中某小区的李大爷已年逾花甲,春节期间经常在半夜被突如其来炸响的鞭炮声吓醒,彻夜难眠。像李大爷这样被鞭炮声夜里惊扰的人不在少数。

一些有识之士通过记者反映,在继承中华民族燃放鞭炮庆祝过年这一历史悠久的传统时,应当与时俱进,革除陋习,讲求公德,学会文明、安全地燃放鞭炮,切勿将欢乐变成痛苦和灾难。为此,他们呼吁:应当严格遵守各地政府关于燃放鞭炮的有关规定,只在指定的区域内燃放,特别是不要在阳台、楼道内燃放;夜里12点以后,为了不影响大家休息、避免惊吓老人和孩子,一律停止燃放;未成年人应在家长或成年人的指导、陪伴下燃放鞭炮;有关科研部门应尽快研制出无污染、无伤害的安全、环保型鞭炮;各地政府有关部门在春节期间应当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依法查处违规销售、违规燃放鞭炮者,做到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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