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励,1905年3月出生于湖南省益阳县一个贫民家庭。1924年考入武昌中华大学文科,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10月,黄励被党组织选派到苏联莫斯科中山大学学习。1927年毕业后留校在党的建设教研室工作。
1931年10月,黄励回到白色恐怖笼罩的上海,党组织安排她担任中华全国济难互济总会主任兼中共党团书记,主要任务是营救被捕的共产党员和革命同志,救济烈士和被捕同志的家属。为营救被捕的同志,黄励想方设法多方寻找可靠的社会关系,联系社会知名人士,聘请有正义感的律师,组织和动员群众请愿,向反动当局进行针锋相对的斗争等,使许多被捕同志获释出狱。
1932年一・二八淞沪抗战期间,黄励积极参与组织沪西日本纱厂女工罢工和支持十九路军的抗日。1932年,黄励被调往中共中央组织部工作,同年冬任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部长,在十分险恶的环境中参与领导重建党的组织,坚持地下斗争。
1933年春,党中央决定调黄励到中央苏区工作。临行前因叛徒出卖,于4月25日在法租界被法国巡捕和国民党军警逮捕。4月27日,黄励被作为“要犯”押解到南京,关押在南京宪兵司令部看守所。在狱中和国民党反动当局的法庭上,面对敌人的威逼利诱和严刑拷打,黄励大义凛然、坚贞不屈、视死如归,义正词严地痛斥叛徒出卖灵魂的丑恶行径,痛斥国民党反动当局对日本侵略者实行妥协退让不抵抗的反动卖国政策、对内残酷镇压人民革命和抗日救亡运动的种种罪行。黄励坚定地表示:“只要我活着,就一定要为革命而奋斗,直到最后一秒钟!”她用生命实现了自己的诺言。
1933年7月5日凌晨,黄励被国民党反动军警押赴南京雨花台刑场,英勇就义,年仅28岁。(新华社北京2月6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