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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产欧盟马铃薯淀粉涉倾销

2006-02-0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董山峰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2月7日电(记者董山峰)商务部日前发布2006年第4号公告,决定自即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马铃薯淀粉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据悉,该部于去年12月29日收到内蒙古奈伦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沃华马铃薯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大兴安岭丽雪精淀粉公司、青海威思顿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内蒙古科鑫源

食品集团、甘肃兴达淀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和云南昭阳威力淀粉有限公司代表国内产业提交的反倾销调查申请,申请人请求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马铃薯淀粉进行反倾销调查。

据专家透露,目前我国已进入加入WTO的后过渡期,市场开放程度进一步扩大。我国产业发展因此既面临有利机遇,也不得不面对市场竞争加剧的压力。国家正在积极运用国际贸易规则,确保本国产业安全。2005年,我国依法对进口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6起,日落复审调查2起。作出产业损害初步裁决7起,最终裁决6起,终止调查1起。由于适当运用反倾销措施,涉案产品低价进口冲击我国市场的势头有所缓和。

针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马铃薯淀粉,商务部指出:该部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有关规定,对申请人的资格、申请调查产品的有关情况、申请调查产品对国内产业的影响、申请调查国家(地区)的有关情况等进行了审查。同时,商务部就申请书中提供的涉及倾销、损害及倾销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等方面的证据进行了审查。根据审查结果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商务部决定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马铃薯淀粉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据介绍,本次调查自2006年2月6日起开始,通常应在2007年2月6日前结束调查,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2007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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