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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2006-02-0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夏兴有 我有话说

科学发展观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是对经济社会发展一般规律认识的深化,是指导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全面发展的指导方针。科学

发展观所要求的发展,本质上是和谐发展;科学发展观所蕴含的科学精神、原则和方法,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根本的指导意义。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立足我国现阶段的基本国情,科学把握我国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切实把经济社会发展转入科学发展的轨道。这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面临的重大而紧迫的任务。

一、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和谐社会建设,必须科学认识我国现阶段的基本国情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我们首先必须搞清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背景和条件,也就是科学认识我国现阶段的基本国情。科学认识国情,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是抓住机遇、应对挑战,推进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实现社会和谐的基本前提。认识和解决这一问题,既要立足于当今世界发展的大趋势,又要立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具体实际,并把这一问题纳入“新世纪新阶段”现实地加以考察,从而准确把握现阶段推进社会发展、实现社会和谐的时代条件和要求。

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继续快速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仍然是一个经济文化相对落后的发展中大国,发展面临着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面对来自外部的各种风险和挑战,我们既要从容应对,更要一如既往地坚持把国内的事情办好,不断巩固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

从国内看,我国仍然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一系列重要的阶段性特征。一方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初步建立,经济保持平稳快速增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科技事业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区域、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日趋协调,对外开放不断扩大,社会主义民主不断发展,社会主义法制更加完善,社会主义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活力显著增强,社会总体安定团结。另一方面,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过程中,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城乡、区域、居民收入差距持续扩大,就业和社会保障压力增加,科教文卫等社会事业发展还很滞后,可持续发展的能力还不强,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生态之间的矛盾比较突出,一些消极腐败现象、各类犯罪活动和各种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依然存在,给社会稳定与和谐带来诸多不利影响。

特别是随着改革的深入,我国已进入从人均GDP1000美元向3000美元跨越时期。经验表明,这既是“发展机遇期”,又是“矛盾凸显期”。世界上一些发展中国家,在20世纪80年代按照美国开出的药方发展经济。由于在经济快速发展中没能解决好社会发展的问题,陷入经济社会发展困境,即伴随财富的增加,贫困人口急剧增多,两极分化严重,社会很不稳定。相比之下,我国在现阶段遇到的许多矛盾和问题,加上经济全球化等因素的影响,意味着其他国家在工业化进程中渐次出现的社会问题,很可能会在我国以更集中、更复杂的形式出现,并表现出一些不同以往发展经验的特殊情况。比如,在人均GDP达到1000美元以后,中国并没有出现劳动力短缺,劳动力在较长时期内仍然会供大于求,就业问题一时难以根本缓解;农民数量及农业从业人员比重依然居高不下,对完成向现代社会转型带来困难;收入差距没有按照以往规律变小,而是继续扩大;与一些国家人口先富裕后老龄化的情况不同,我国尚未全面富裕起来就过早出现了人口老龄化趋势;按照农民人均年纯收入625元低收入标准,农村尚有2900万贫困人口,减少贫困依然任重道远;等等。

上述情况预示着两种不同的发展后果:要么持续发展,顺利实现现代化;要么徘徊不前,贫富悬殊,城乡和地区差距拉大,最终导致社会失和,矛盾加剧,甚至陷入失序状态。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两种前途。要争取前一种前途,避免后一种结果,就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引领改革和建设实践,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谐发展。科学发展观来源于中国改革和建设的实践,来源于我们党对我国现阶段基本国情的科学认知,从根本上反映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关键期的客观要求。它要求深入探索社会发展的过程、条件和后果,有效解决发展中“经济长腿,社会短腿”的现实问题;要求把科学发展与和谐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在发展中努力缩小贫富、城乡和地区差别,努力协调经济社会关系、特别是各种利益关系,使发展成果不断地惠及全体人民,使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的维护与实现,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科学的理论指导。

二、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和谐社会建设,必须科学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

一切社会活动的正确性,都取决于人们对社会发展规律的正确认识和把握。社会变革的深化,使社会生产和生活在内容上日趋丰富生动、复杂多样,要求我们深入探索和把握经济社会发展规律,从而卓有成效地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又快又好地发展。科学发展观作为我们党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战略思想,从世界观和方法论的结合上深刻揭示了社会有机体系统相对于经济、政治、文化的独特运动规律和特点,进一步深化了对经济社会发展一般规律的认识。

人类社会经历了漫长的发展过程。发展观作为人们对发展问题的理论诠释,也伴随社会发展经历了一个不断变化、演进的过程。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人类关注的主要是物质财富的增长,以国内生产总值(GDP)作为衡量经济社会是否进步的核心指标。这种片面的发展观在现代社会中引发了资源浪费、财富分配不公、生态环境恶化等严重问题,出现了“有增长无发展”的情况。实践证明,实施单一经济增长的做法,不可能自然而然地带来社会的全面发展和进步。于是,人们开始提出以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为目标的新发展观,把经济增长同社会全面发展结合起来,把以GDP增长为主要目标转向以提高人民生活福利、满足社会需求作为主要目标,把发展的涵义从单纯经济增长扩大为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发展水平等在内的综合性概念。这标志着人类社会发展观的重大转变,反映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共同趋势。我们党积极顺应人类社会发展进步的大趋势,主动提出了一系列体现这一趋势的新观点、新理念。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正是以宽广的世界眼光观察世界,充分借鉴人类文明有益成果的具体体现,反映了我们党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新自觉。

科学发展观指明,经济社会发展是有内在规律的。科学发展观既贯穿着唯物辩证法,要求人们全面地而不是片面地、联系地而不是孤立地、发展地而不是静止地看待发展问题;又贯穿着唯物史观,立足人类历史活动的实践过程、特别是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实践过程,对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两大关系系统进行了科学归纳,深刻揭示了经济社会发展的本质要求,深化了对当代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和现实趋势的认识。首先,科学发展观揭示了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的一体化发展规律,表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与社会文明是有机统一的,共同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伟大实践中。社会有机体不是经济、政治、文化的简单相加,它与经济、政治、文化既不可分割,紧密联系,又有自己的特殊发展规律,对经济、政治、文化等有着巨大的统合作用。只有加强社会建设,把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总体布局由经济、政治、文化建设三位一体拓展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四位一体,从而在更广泛和深刻的意义上实现社会和谐,才能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条件。其次,科学发展观揭示了社会发展的均衡规律。它强调“五个统筹”,概括了社会系统各个要素的内在联系和辩证统一关系。统筹兼顾,就是要做到城乡、区域、经济社会、人与自然、对内对外密切配合,良性互动,协调发展,绝不能顾此失彼。只有统筹兼顾、协调均衡,才能在社会变革深化、生活多样化的形势下,正确把握改革措施、稳定政策和统筹发展之间的辩证关联,保证社会稳定有序地向前发展。再次,科学发展观揭示了社会发展的动力规律。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是坚持以人为本。以人为本,是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只有推进科学发展,实现社会和谐,才能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汇聚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激活蕴藏在13亿人民中的巨大力量,使经济社会发展充满蓬勃的创造活力。

科学发展观指明,社会从不和谐向和谐发展是有内在规律的。只有按照客观规律办事,才能抑制和消除不和谐因素,不断增加社会的和谐因素,反之,不仅已有的不和谐因素难以消除,还可能向更不和谐的方向转化。用何种理念和方式处理社会摩擦,关键在于能否寻求到一条适合本国国情的化解社会矛盾的方法。任何社会都不可能是没有矛盾和摩擦的。化解社会矛盾、消除社会摩擦,正确的选择只能是,通过改进执政党的执政和领导方式、完善政府职能,完善社会服务保障体系,特别是通过日趋科学的制度安排,逐步改变人们行为方式中导致社会不和谐的因素,尽可能使社会和谐的内容日渐显现。科学的制度安排和运行机制,能够从根本上确保证社会矛盾、摩擦尚在温和状态下就能被发现和重视,被合理地化解。这就要求我们进一步转变权力观、政绩观、稳定观,在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转变政府管理职能,完善社会服务保障体系的同时,建立和完善一整套充分反映社情民意的制度和机制,真正形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驱动力。只有从服务、保障、管理抓起,特别是从制度和机制抓起,充分发挥服务、保障、管理、制度和机制在促进、实现、保障社会和谐方面的重要作用,才能逐步营造出有利于推动社会稳定、有序、和谐发展的良好秩序,使和谐社会在不断化解利益矛盾中探索前进,健康发展。

三、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和谐社会建设,必须科学解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现实问题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崭新的时代课题。完成这一重大战略任务,是一项宏大、艰巨、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等各个领域的工作。这些工作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既相互促进又相互制约,牵一发而动全身,必须综合考虑、全面推进。在这方面,需要解决的问题很多,当前迫切需要解决以下问题:

第一,提高党员干部运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和谐社会建设的能力问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全党同志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付出长期不懈的努力。当前,一些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素质和能力上,还不能胜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有关部门进行的一项问卷调查表明,在受访县处级以上干部中,66.9%的人表示自己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不强,58.1%的人表示正确判断形势的能力较弱。而表示自己应对复杂局面、依法执政和总揽全局能力不强的,则分别占到35.7%、43.4%和19.9%。因此,必须采取措施,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和谐社会建设的能力。要引导党员干部围绕和谐社会建设,大力加强执政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激发社会创造活力的本领、管理社会事务的本领、协调利益关系的本领、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本领、开展群众工作的本领以及维护社会稳定的本领,把推进科学发展、实现社会和谐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第二,把维护社会公平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解决社会公正问题。市场经济不会自发带来社会公平,政府干预是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的基本手段。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在总结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社会发展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把注重社会公平提到了更加突出的位置,指出促进社会和谐是我国发展的重要目标和必要条件,要按照以人为本的要求,从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入手,更加注重社会公平,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注重社会公平,特别要关注就业机会和分配过程的公平,加大调节收入分配的力度,强化对分配结果的监管。在经济发展基础上逐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和最低工资标准,认真解决低收入群众的住房、医疗和子女就学等困难问题。要妥善协调利益关系,切实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胡锦涛同志指出:“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涉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们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它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要环节。因此,在促进发展的同时,要把维护社会公平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综合运用多种手段,逐步实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全面发展的方向稳步前进。

第三,抓住根本,建立和完善推进科学发展、实现社会和谐的机制问题。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要解决认识上的问题,又要解决政策上的问题,更要解决机制建设问题,包括建立和完善社会整合、社会保障、社会管理、利益矛盾协调机制,以及社会预警和危机处理等机制。当前,要突出抓好以下机制建设:一是充分反映群众现实需求的机制。坚持以人为本,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推进社会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这就要求我们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建立健全能够充分反映广大群众现实需求的社会机制,使各级党政机关、党员干部建立起与群众沟通的经常性渠道,使群众的想法、需求能及时真实地得到反映,更好地实现和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并把群众多元和多样的需求引向合理的方向。二是高效应对复杂社会局面的机制。随着改革和建设的发展,我国社会日益呈现出多样化,利益主体的独立化、分散化、多元化,人员与资源的大规模流动,使整个社会由静态转向动态,彻底改变了原来的社会组织和秩序状态。这就要求我们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深入把握社会有机体的运动规律,从科学机制上积极疏导,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类矛盾,及时妥善处置各类群体性突发事件和公共安全事件,更好地驾驭复杂的社会局面。三是整合多样性社会资源的机制。我国是个多民族、多党派、多阶层的国家,社会因素繁多、社会资源丰富。这是我们党在执政过程中必须利用的积极因素和条件。要在大原则一致的前提下,形成海纳百川、兼容并蓄的机制,在不同社会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中求统一,合理配置各种社会资源,实现总体上和谐生动的局面,把多样性的社会资源有机统一起来,有效整合成促进社会和谐的强大力量。

总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着眼于我国现阶段的基本国情,在准确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基础上提出的重大的战略任务。完成这一重大战略任务,必将是一个波澜壮阔的历史进程。只有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出发,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理顺社会关系,解决社会矛盾,才能提高发展质量,夯实发展基础,增强发展后劲,从而在实践中探索出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和谐发展之路,不断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新境界。(作者系国防大学副教育长、少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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