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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农村中小学生今春起免学杂费

2006-02-0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王瑟 我有话说

本报乌鲁木齐2月7日电(记者王瑟)对新疆农村中小学生来说,这个消息无疑是最值得他们高兴的。新疆教育厅决定,从今年三月春季开学起,新疆义务教育阶段的农村中小学生全部免缴学杂费,同时落实免费教科书、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和校舍维修改造资金等各项政策措施。

今年启动的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的改革,其基本内容就是将发展农村义务教育所需经费全部纳入国家公共财产保障范围,分项目、按比例由中央和地方分担,大幅度提高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这项制度的出台有力地保障了农村真正实现“义务”教育措施的顺利运行。

新疆1999年基本完成了“扫除青壮年文盲”的历史任务,并于2000年年底在65个县、69%的人口中实现了“两基”目标。根据国家制定的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结合新疆实际情况,新疆教育厅对近两年全区“两基”规划进行了调整,确定到2007年使新疆未“普九”的17个县(市)全面实现“普九”目标,同时切实抓好已经实现“两基”县市的巩固提高工作。

据了解,从2003年起,国家和自治区每年投入1.9亿元使新疆56个县(市)205万农村学生享受“两免”资助,大大提高了农村义务教育入学率。同时,新疆筹措经费对其他县(市)23万农村贫困学生免费提供了教科书,对4万多牧区寄宿学生给予生活补助。据统计,目前国家和新疆用于教育的专项资金累计达到32亿元。

到2005年年底,新疆已有76个县、市、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两基”人口覆盖率达到7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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