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出《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并决定从2006年起,每年六月的第二个星期六为我国的“文化遗产日”,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保护文化遗产的高度重视和战略远见
我国是具有五千年文明史的古国,勤劳智慧的中华民族创造了光辉灿烂的历史文化,留下举世闻名的文化遗产,它蕴含着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体现着中华民族的生命力和创造力,它既是中华民族的宝贵财富,也是世界文化中的瑰宝。保护文化遗产,是保持民族文化的传承,维护国家统一及社会稳定的重要文化基础,也是维护世界文化多样性和创造性,促进人类共同发展的前提。保护文化遗产意义重大。
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的珍贵资源。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的文化生态正在发生巨大变化,文化遗产及其生存环境受到严重威胁,我们必须充分认识保护文化遗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本着对国家和民族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法规和政策,把保护文化遗产落到实处。
《通知》标志着我国文化遗产保护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我们相信,有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有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一定能够正确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与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使我国文化遗产得到更加全面有效的保护。